-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2298
- 发文机关:成家庄镇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 发文字号:成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
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成家庄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3月18日全市组织召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急会议精神及柳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4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几起重大命案教训,举一反三,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特别是重特大命案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有效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全面摸清各类社会治安风险隐患底数,集中化解整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乡镇无命案、村社区无刑案。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组织网格员、调解员、治保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村居、深入重点领域、深入群众,全面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全面排查群众身边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全面排查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闹访、缠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全面排查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员。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要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村,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对本片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矛盾纠纷分级管控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目标、措施和期限。将矛盾纠纷分为一般、疑难、重大三个级别,排查发现的、群众上报的简单矛盾纠纷列为一般级别,一个月内予以化解;未能按时化解的一般矛盾纠纷自动升级为疑难级别,落实领导包案制。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握化解矛盾的主动权;对镇一年、村半年以上未能化解的矛盾纠纷以及新产生的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多发易发的民间矛盾纠纷,隐蔽性、反复性强,村干部和调解人员要主动上门介入,做常做细做实工作,防止“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放任不管的思想。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在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同时,公安机关要尽早采取防控措施,对被害人及时实施人身保护。
(三)加强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要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等人员帮教衔接机制和综合管控措施,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要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把社区禁毒、社区康复、社区关爱相结合。要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严格排查筛选,依法做好强制医疗工作,落实以奖代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严防失控漏管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家庭、学校等责任,建立完善早期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防止校园暴力、欺凌等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帮扶,预防和减少侵害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要深入走访身体残疾、艾滋病、家庭贫困、生活困难、长期失业等困难群体,逐一落实关爱帮扶,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进一步减少命案发生的隐患。
(四)强化协调联动。镇、村综治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无命案乡镇”、“无刑案村”等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加快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命案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方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司法所要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教育群众遵法守法,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组织、民政部门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制订完善村民公约,建立“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宣传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建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和谐融洽的家庭和邻里关系。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排查阶段、化解阶段、建章立制阶段。
(一)排查阶段(2018年3月21日-4月21日)。各村委、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对辖区内、领域内的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
(二)化解阶段(2018年4月21日-10月底)。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单位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姻(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分包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1月-12月)。各村委、各单位要全面进行梳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制定本村“民转刑”命案机制性文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预防“民转刑”命案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平安成家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平安是福”理念,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实效性,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维护我镇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此次行动要求,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安排部署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研究工作措施,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使各级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因领导不重视、排查不到位、化解不及时引发重大命案和极端案事件的,坚决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各村委每月25日前报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台账》
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预防“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