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2828
- 发文机关:穆村镇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3日
- 发文字号:穆政发〔2020〕85号
穆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各相关站所、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柳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县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柳安发〔2020) 2号) 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穆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根本上取得良好成效,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从而更好地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专班组织构架
为加强行动领导,成立穆村镇工作专班。
组 长:杨湖平(党委书记)
贺世平(政府镇长)
副组长:范续兵(副镇长)
白二忠(人大主席)
梁拯民(党委副书记)
刘月兵(副镇长)
薛小平(副镇长)
马春荣(主任科员)
杜珍喜(主任科员)
张海亮(纪检书记)
慕 臻(组织员)
刘瑞昌(武装部长)
李桂香(党委委员)
王耀耀(副主任科员)
梁 琴(副主任科员)
穆二奴(穆村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委、各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范续兵同志兼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镇安监站)成员由各牵头站所组成,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
专项整治行动在镇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全面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 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完成上级部门及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班办公室职责。
负责承办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审查专项 整治行动各实施细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等情况;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相关站所职责。
按照任务分工,各相关站所分别负责制定2个专题和11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细则,各站所积极配合;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牵头单位负责按照任务分工统计上报所负责专题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参与专班决定开展的共同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专班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 根据需要召开,专班成员单位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审议工作措施或计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二)专题会议制度。会议由副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推动 工作落地落实。
(三)监督检查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 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 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挂牌督办制度。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 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 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五)工作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专班办公室每季度分别向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
(六)巡查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巡查考核重要内容,一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未决的单位,依法依 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镇村干部,并通知辖区内各站所、企业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村、辖区内各站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五是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三是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四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一是深入推进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完备且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2020年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建设;2022年底,全镇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三是广泛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巩固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构建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网络。四是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深入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降低重大安全风险,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三是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分级分类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根据县级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适合我镇的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商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火灾隐患。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镇内学校、民政办、安监站、农技站、文化站、食药站、派出所等站所按照省级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积极创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积极打造乡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村交管室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劝导站勤务运行模式,在重要节假日、婚丧嫁娶、庙会集市、雨雪恶劣天气等重要节点及时上路开展劝导,重点对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把好出村、上路的最后一道关口。
六、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0日前)。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制定下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镇相关站所、各村、企业,要深入分析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辖区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挖掘我镇开展专项整治有特色亮点的工作做法,努力形成一些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各相关站所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于相应年度11月20日前报镇安委办。2022年11月20日前,各村、各相关站所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镇安委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加强基层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面落实和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迫切需要。各村、各相关站所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全面统筹推进。各有关站所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突出隐患整治治理,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各相关站所要紧盯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和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四个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在线监测监管等工程建设,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三)转变基层工作作风,推动安全工作落实。各相关站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转变安全理念、狠抓责任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推进实现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各相关站所要在7月底前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任务单,并上报县安委办;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集中攻坚整治各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2022年,总结推广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各相关站所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责任险制度,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和保障能力。
(二)改进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各相关站所要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安全督导、严肃问责追究。各相关站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镇安委办要组成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及时总结、准确报送。各相关站所要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镇工作专班办公室(镇安委办);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镇工作专班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穆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6日
附件:
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1.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镇安委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牵头单位:镇安委办。
责任单位:镇组织部、司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穆村派出所、村镇站、交通站、市场监督站、文化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技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穆村派出所、环保站、交通站、市场监督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穆村派出所、土地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穆村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组织部、司法所、民政办、土地所、交通站、村镇站、农技站、水利站、文化站、安监站、市场监督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交通站。
责任单位:文化站、安监站、市场监督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交通站。
责任单位:村镇站、水利站、市场监督站、穆村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村镇站。
责任单位:财政所、土地所、交通站、民政办、穆村派出所、文化站、安监站、市场监督站、水利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环保站。
责任单位:交通站、环保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站。
责任单位:村镇站、土地所、文化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冶金工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安监站。
责任单位:环保站、市场监督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确立工作重点,并牵头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