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31496
- 发文机关:穆村镇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
- 发文字号:穆政发〔2022〕21号
穆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穆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县“清化收”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制定《穆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穆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穆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混乱,债务风险凸现,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财乡管”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全县开展以农村集体经营合同清理、村级债务化解、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摸清家底、理顺机制,把该管的集体资产管起来,把该化解的债务化解掉,把该收的费用收上来,把该挖的潜力挖出来,进一步增加村委经济收入。全面清理整治村委经济组织不合法、不规范合同,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和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为全县推动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打好基础。
(一)依法依规推进的原则。清理工作程序和方法,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有序推进。
(二)有利于发展的原则。以有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为出发点,通过合同清理摸清村级经济组织家底,盘活集体资产,化解集体债务,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以规范为重点。对主动配合清理的当事人和村组干部从宽把握。对不积极、不主动配合的当事人和村组干部要从严处置,特别是对合同背后的腐败、欺诈、蓄意拖欠等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工作重点
本专项工作的重点为:清合同、化债务、增收入。清合同范围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三方面,资源包括村集体机动地(含改变用途的机动地)、建设用地、四荒地、小流域、林地等,资产包括村集体门店、厂房、学校、机井等,资金主要指村集体往来资金。所属资源资产合同的清理范围,根据实际工作组织确定。
具体聚焦9项突出问题:
1.合同年限超过法定期限(合同期限是否存在期限不明、长期或永久合同,是否存在已经到期仍在执行的情形);
2.合同价格偏低显失公平;
3.合同签订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4.长期欠交承包费、不履行义务合同,有的四荒承包合同未按约定进行治理,只享受上级补贴政策;
5.无合同或合同内容不规范;
6.转包、分包甚至非法买卖合同;
7.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
8.合同未到期任意续约合同;
9.其他不规范合同。
三、工作体制
总体思路是:以办案的思维,提级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具体实行“县主抓、乡主导、村主体”的工作体制。
县主抓:县委、县政府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予以强力推进,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组织督促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党组织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全力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任务。
乡主导:按照“村财乡管”要求,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提级清理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将“村财乡管”制度优势落到实处。对情况特殊复杂的可按“乡村吹哨,部门报到”的方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包片联村,以工作专班,一竿子插到底,对每一份合同、每一块土地都要底清数明,要和每一个当事人见面,并形成书面事实认定报告。工作专班负责人由包片干部担任,各村根据村情实际配备工作专班。要以办案方式对每一份合同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一目了然。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列入时间表,必要时可聘请律师、审计等中介,确保按时全部解决或进入司法程序。
村主体:村支部、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本次合同清理的主体,要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在合同清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需要规范、仲裁、诉讼的,以村委名义进行。要坚持村务公开,设立征求意见箱。悬挂横幅标语广播、微信、告知书,通过村主干、“两委”班子成员、报账员、村民代表、老干部、老会计及原任干部、当事人等党员群众甄别合同真伪。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合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路径和方法
采用三查、两处、提级办理方式进行。
“三查”即:自查、普查、调查。一是自查,村委对所有村集体资源、资产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核对自查、登记台账,复印合同,报镇农经站;二是普查,镇工作专班对照土地确权图斑、建设用地图斑和村委自查登记台账进行比对,以地找人、以人找地,以物找人、以人找物,以事找人、以人找事,确保人地合同匹配,底清数明;三是调查,工作专班结合普查情况,对合同内容、履行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搞清存在的问题,同当事人签订事实认定书,提出清理意见建议。
“两处”即:一是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推动发展的原则,处理不规范合同;二是处理不规范合同背后的违法违纪问题。
“提级办理”即:对接镇政府完成清理的合同进行处置规范,村做好配合,一般性问题合同提一级由乡政府办理,情况复杂的问题合同提两级由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或配合办理。
具体程序
通过合同清理,化解村级债务,增加集体收入,采用逐村逐步的步骤推进,保证做到底清数明,防止走过场。具体程序如下:
1.摸清底数。由村委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合同,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指导下,镇农经站工作人员查看合同并依照合同签订年限,从财务上溯源承包费缴纳情况,复印合同,登记台账,进行初步摸底。在初步摸底的基础上,乡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提级管理,派工作专班进一步印证合同的真实性,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镇农经站指导工作为工作专班提供专业服务。工作专班通过公告、公示的形式,设立征求意见箱,收集意见建议,彻底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底数。
2.规范处置。通过逐项合同清理,工作专班详细分类整理,准确找出当前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无书面合同或合同内容、程序不规范的,应在查明事实后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补签规范的合同;对于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相符的,以实际核实面积为准;对于合同期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对于合同价格过低的,本着“尊重历史、兼顾事实”的原则,按照合法程序重新议定;对于非法买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核定性质后进行规范;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规范;其他违规合同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规范。
3.分工推进。组织、纪检、公安、法院、民政、农业农村、司法、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和我镇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合同清理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合同,技术甄别以职能部门为主,规范处理意见以乡镇为主导,具体处理工作以村为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依照工作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建议,按照“尊重事实,民主协商,依法处理”的原则,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分类清理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完备,涉及利益矛盾较复杂、存在党员或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行为等难以化解的合同,由领导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共同清理规范。必要时按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4.建章立制。乡政府对各村委经济合同文本、相关印证资料,进行统一规范的全程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化解规范,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长效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时间步骤
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于3月中旬进行动员,10月下旬基本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各村委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25日前)
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乡政府+9个行政村的10个工作专班,以“三查”为重点开展摸底调查。
(三)集中处理阶段(9月25日前)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清理规范。9月25日前至少完成合同规范95%以上,剩余合同经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至年底完成。
(四)总结提高“回头看”阶段(10月25日前)
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合同清理“回头看”,一看彻底不彻底,二看规范不规范,三看长效机制是否管用,四看有关责任人是否问责到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要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乡镇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协调专项清理工作。以村支书为组长,成立“清化收”工作领导小组。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人员管理,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质量,不得加重农村组织负担,不得加重农民负担。
(二)依法清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 规范程序,依法进行,要结合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审计成果,提高清理工作效率。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在清理中要廉洁自律,不得徇私舞弊。
(三)创新模式。清理工作中要聚焦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工作专班+部门协同”“集中调度+个案分析”“专班清理+长效机制”等模式,确保取得实效。
(四)责任追究。坚持党政同责、严肃问责的原则。对清理中查出的违反制度、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分别处理。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能够主动纠错的,予以从宽处理。对于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捣乱不配合工作的,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结果运用。组织村委做好清理结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结合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指导督促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合同清底、规范、清欠、盘活、增收,基本解决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实现“三资”底数清晰、管理规范、收入增加、分配合理,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为民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清理工作结束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班对各村“清化收”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作出客观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范围。
附件:1.穆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组
穆村镇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组
一、领导组
组 长:高文斌 高咏梅
副组长:梁拯民 慕 臻 王耀耀
成员:李健武 杨小军 刘满元 李桂香 马春荣
高艳龙 张旭荣 杜珍喜 康存喜 穆二奴
张广峰 高鹏飞 侯 强 陈军飞 张浩东
马继平 高利香 各村支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耀耀副镇长兼任,成员由
马晋、王磊、贾爱峰组成。
工作组
(1)政策解读、法律服务组:
组 长:康存喜
成 员:高鹏飞 侯 强 王世明 强秀林(律师)
负责具体政策指导和解读,负责合同清理过程中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解释和指导工作。
纪检监督组:
组 长:李健武
成 员:王一浩 梁 琴 马林萍
对合同清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
依法打击组:
组 长:梁拯民
第一副组长:穆二奴
成 员:侯 强 邓建勇 刘 峰
依法打击合同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犯罪和违法占地案件。
信访组:
组 长:梁拯民
第一副组长:穆二奴
副组长:各村支书
成 员:高鹏飞 王 林 康彩琴
负责及时处置专项工作期间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信访事件。
督导调度组
组 长:慕 臻
成 员:农经站成员、白静、王磊
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推进各乡镇“清化收”工作。
资料组:
组 长:王耀耀
成 员:马 晋 王 磊 贾爱峰
收集各村资料、会议记录等资料以及对外宣传。
工作专班
杨家坪村“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刘满元
副组长:刘月兵
成 员: 郭 鹏 郭吉林 张红丽 杜生明
一村委“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李桂香
副组长:巩增良
成 员:卫惠平 张浩东 刘旭旭
二村委“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慕 臻
副组长:王彦云
成 员:强柱柱 辛林涛 高鹏飞 李毛毛
(4)三村委“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马春荣
副组长:李卫芬
成 员:张广峰 习 强 薛林林
(5)张家山村“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高艳龙
副组长:梁 琴
成 员:冯晋荣 高利香 王 科 陈军飞
李宏斌
(6)安沟村“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张旭荣
成 员:王 霞 高丽珍 赵美美 王恩海 贺卫东
(7)堡上村“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王耀耀
成 员:高 剑 庞志华 王俊吉
(8)杜峪村“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梁拯民
副组长:张丽平
成 员:程宝宝 尚林林 董 伟 李东辉 侯玉明
(9)沙曲村“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杨小军
副组长:刘耀斌
成 员:王泽原 马继平 罗琴琴 康存喜
郭建香
(10)镇政府“清化收”工作专班
组 长:高咏梅
成 员:杜珍喜 张广峰
职 责:负责清理镇政府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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