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7623
- 发文机关:薛村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8日
- 发文字号:薛政发〔2018〕88号
薛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薛村镇实施撤并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站所:
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升农村治理效能,根据市、县撤并行政村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全县“三基建设”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等目标,按照市、县行政村撤并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镇情,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确定行政村的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增强村级发展活力,提升村级组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建立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民意,便民利民。撤并行政村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不搞“强迫式”“运动式”撤并。要从便于村民日常事务管理和参与民主自治的角度,从有助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和提高服务治理水平的方向,通盘谋划布局。
(二)政策对接,统筹规划。要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将撤并行政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传统村落保护、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衔接各类助农惠农政策,融合各种资源,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互相促进。
(三)优化布局,促进发展。牢固树立“并村是抓手、发展是目标、富民是根本”的意识,鼓励富村带穷村、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在确保村级管理和服务半径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整村撤并方式,对规模过小、人口过少、“空心化”突出的行政村进行撤并,整村移民的村和移民搬迁人口率超过50%以上的村原则上予以撤并。撤并工作要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村卫生室布局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卫生资源,保障农村建设全面发展。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深入乡村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掌握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区域间自然地理条件、交通通讯状况、资源产业优势、人口结构现状、人文风俗习惯、村庄历史沿革等实际因素,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撤并方式和规模。
(五)依法有序,确保稳定。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合法规范。被撤并的行政村原有各项经费保持3年不变。对撤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本着民主协商的原则,充分听取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防止引发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大对撤并后行政村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和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使农村的道路交通、饮水安全、电视通信、村容村貌等明显改善,生活环境明显提升。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县有关要求,我镇行政村撤并工作从2018年8月开始,至2018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8月5日至8月10日)。镇政府要成立行政村撤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符合本乡镇的行政村撤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镇党委、政府要对撤并村派驻工作组,建立镇领导联系村、工作组包村的工作体系。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引导(2018年8月10日至8月20日)。领导机构成立以后,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行政村的详细情况,以规模过小、“空心化“严重、村民自愿度高、实行整村移民或移民搬迁率达50%以上、资产产权明晰的行政村为重点,在广泛征求村干部、村民及社会各方意见后确定行政村撤并名单。各撤并村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撤并村群众思想工作,特别是被撤销村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微信、短信、宣传栏标语、印发传单等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引导群众从改革发展的高度认识撤村并村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动员其积极参与支持此项工作,确保撤村并村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第三阶段:清产核资(2018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镇政府农经站组成清产核资小组进驻撤并村认真开展清产核资,扎实做好债权债务清理登记和清收工作,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资产、财务问题要积极调查处理,及时予以化解。
第四阶段:撤销合并(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
清产核资完成后,在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基础上,各撤并村做好财务、资产、档案、土地、林地、村域管辖范围等合并和移交工作,废止印章并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封存。撤并后,要指导支持新组建村加强组织建设工作,原则上并入村的村“两委”成员不变,被撤并村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保持3年不变,继续负责原来村庄的各项工作和事务。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2018年9月15日至9月30日)行政村撤并工作完成后,撤并村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上报行政村撤并工作总结,做好迎接市、县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人大主席王霞为组长的行政村撤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动员、政策细化和风险防控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将任务细化落实到村、到人。要开展深入的调查摸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行政村撤并基础工作。撤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撤并任务,抓好集体资产清理,及时处置撤并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注重协同配合。撤并行政村工作涉及诸多部门,领导组成员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解决撤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政办要负责全镇的撤并村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卫生部门要合理解决并村学校的教师学生和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等;纪委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农经部门、财政部门要指导各村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核算、集体资产处置等,并及时兑现村干部的报酬;档案部门要指导各村妥善完成档案移交和管理工作;综治办要充分发择职能作用,确保撤并村委安全稳定;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三支队伍”要切实发挥帮扶作用,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引导和群众思想工作。
(三)强化督查指导。撤并行政村工作任务重、时间短、矛盾多,各级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稳妥推进。撤并期间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各类专项资金,不准转移、隐瞒、变卖、侵占集体财产,要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干部要服从大局,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对撤并村工作不力或阳奉阴违,甚至拉帮结派,制造事端者,要严肃追责问责。村组干部在撤并期间要稳定思想、坚守岗位,扎实做好日常工作。
(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镇村两级要认真排查、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讲清撤并行政村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关系、与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关系、与实现村民脱贫致富的关系,注重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要早介入、早分析、早解决,尊重合理利益诉求,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全镇行政村撤并工作顺利进行。
薛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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