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0375
- 发文机关:柳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2日
- 发文字号: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我县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称条例)和《山西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全县县乡两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之后,我县及时落实《条例》内容,柳林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关于印发柳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等多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以及公开重点,同时细化公开内容,编制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切实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县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县结合新修订《条例》对县政府网站重新进行平台建设。重新优化建设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充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管理工作。2019年对全县15个乡镇,27个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月进行政府信息报送更新,按季度进行考核。截止2019年12月底,县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81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5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79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870条。同时在原有9个专栏的基础上,新开设了8个专栏。
(二)2019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 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一是重大的政策文件公开率达80%以上。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全年共发布各类文件835件。二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9年政府中心工作,加大了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对于最新财政动态,以及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予以公开。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得到全面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共公开行政许可 1984件,行政处罚435件,行政强制103件。
2. 解读回应力度不断加强。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与诉求回应工作是我县“五转一新”的最新工作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加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切实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关注苗头性舆情,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回复,坚持将诉求回应作为网络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回应的主体责任。2019年,全年政策文件解读660条,其中县长信箱及咨询投诉610条,回复率达92%。在线访谈14期,民意征集73条,关切回应232条。
3. 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逐步深化。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已公开2019年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公开地方债务余额及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将有关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在政府网站平台上发布,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批准服务、批准结果信息全公开。按照“权责法定、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依托柳林县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开展权责清单事项动态管理工作。明确每个事项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及咨询方式等相关信息,并集中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项目单位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对全县八个领域信息进行公开。2019年全县共公开各类信息889条,其中脱贫领域161条,社会救助和福利领域122条,教育领域118条,医疗卫生领域105条,环保领域106条,灾害事故领域80条,公共文化领域98条,公共交通领域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0 |
40 |
4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37 |
876 |
19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2 |
60 |
435 |
|
行政强制 |
76 |
27 |
10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
减2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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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 |
823.4574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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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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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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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虽然在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要求、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一是部分部门领导对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没有把群众真正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存在着应敷差事、避重就轻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不深入、不规范。四是网上公共服务应用欠佳,群众对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和依赖度依然较低。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需求,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多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及需求,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二)及时有效公开。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县直涉及重点领域的单位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三)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主要载体和查阅点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拓宽网络新媒体应用,注重有效发挥各单位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的应用,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技术支撑。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行政审批局、县档案馆、图书馆、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告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做到考核日常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