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
政府信息公开
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为推进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便民和及时的原则。 

  信息公开的意义 

  工作部门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主体、依据、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期限等。同时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1、实现公民知情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掌握信息是应该必须的,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单个公民作为弱势的一方,无法主动的掌握信息,因此,信息公开在实现公民知情权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有效应对危机事件,挽回形象。敢于公开危机信息,主动借助媒体,及时、真实地公开事实,让媒体在传播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有利于危机事件的解决。 

  3、消除谣言,稳定社会秩序。谣言止于公开。在面对一些如灾难或公共安全的一些传言时,应该把来龙去脉告诉公众,这是从保护每一个民众的角度应该做的,也是有效消除传言的最好方式。 

  5、促进民主政治,实现公民的监督权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是社会公仆,民众只有真正有效地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源,才能对现行的制度和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参与行政管理,从而促进政府民主制度和行为的改进,完善不足。 

  6、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信息公开有利于破除权力运行的隐蔽性,为治理权力滥用和腐败提供预防机制。“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信息公开将使整个行政系统透明公开,政策的决策和执行将完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并且使得权力运行从隐蔽变成透明,无疑切断了权钱交易的链条,包括其交易背后的利益共谋渠道。 

                                        柳林县信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