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1785
- 发文机关:县交通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
- 发文字号:
交通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建设规划。
(三)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报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承担本行政区城内的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县道公路及其设施的管理和养护。按规定负责渡口(码头)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智能智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ー)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ニ)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十四)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县能源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
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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