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2月成立了柳林县民政局,1998年8月,成立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柳林县贺昌烈士陵园管理所。1999年1月,民政局机构设置有财务股、社会股、优抚股、综合办公室,辖贺昌烈士陵园管理所一个事业单位。2002年1月,增设基政股。2008年5月,成立了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柳林县城乡低保中心。2011年12月,根据《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柳林县柳林镇中心敬老院等四所中心敬老院的通知》(柳编办发〔2011〕121号),全县按区域集中设置了4所中心敬老院,即柳林县柳林镇中心敬老院、柳林县高家沟中心敬老院、柳林县金家庄乡中心敬老院、柳林县王家沟中心敬老院。2013年10月,根据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柳编办发〔2011〕121号)文件将民政局内设机构调整为4个,即: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助股、基层政权社会事务股。2019年4月,根据《柳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贺昌烈士陵园管理处隶属关系等事项的通知》(柳编办字〔2019〕17号),将贺昌烈士陵园管理处由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同时按照《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办发〔2019〕43号)精神,柳林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4个股室,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021年4月,根据《中共柳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柳林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编字〔2021〕2号)精神,组建柳林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隶属于县民政局,副科建制,将柳林县城乡低保中心并入柳林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目前,柳林县民政局内设机构为4个,即: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即:柳林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边界争议调解处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捐助、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  

  办公地点:县委大楼4层 

  联系电话:402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