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9〕12号)成立柳林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7个行政股室(综合办公室、农业股、畜牧兽医股、政策法规股、产业信息股、计划财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办公地址:柳林县清河西路县委大楼六楼062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8-4022381
负责人姓名:郝向东(局长)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工作改善。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发展农村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五)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市间动植物调运检疫。监测、发布农业灾情。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宏观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局办和县涉农部门的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加强“三农”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3.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原县农业委员会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相关职责。
4.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原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地)防火等相关职责。
5.与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原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地)监督管理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等相关职责。
贺世平: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全局整体工作。
李廷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土壤肥料工作站,联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薛大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农业农村股、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蚕桑果树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刘兵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畜牧兽医股、畜牧技术推广站、牧草饲料工作站、动物检疫站,牵头负责涉农信访、扫黑除恶工作。
康立柱:正高级农艺师,协助局长分管产业信息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农作物良种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县委农办、产业扶贫、行政审批,牵头负责创业创新工作。
康丕丽: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种子站,牵头负责宣传、卫生、纪检、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内设7个行政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内务及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承办会议的组织和文件、资料、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收发;负责机关党建、保密、信访、档案、计生、安全保卫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承担应急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农牧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农村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农口系统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
负 责 人:王海生
联系电话:0358-4022381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26室
(二)农业股
职能:研究提出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种植业、渔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重大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农业统计,提供农情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种植业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产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申报种子生产许可相关资料,负责指导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防治,监测预报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组织扑灭;指导协调农业和水产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与试验示范;督促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措施的落实和农业站所的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农业资源状况的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项目洽谈、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实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研究拟定农业各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指导农业各产业产品和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三品”认证和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申报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 责 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358-4026399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17室
(三)畜牧兽医股
职能:研究提出全县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养殖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措施,组织畜牧业项目编报与实施,指导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指导动物检疫、防疫、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监测预报畜禽疫情发生情况并负责组织控制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药检工作;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和草地建设管理工作;申报饲料生产许可相关资料;负责全县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规模健康养殖小区建设工作;负责畜牧统计。
负 责 人:王艳艳
联系电话:0358-4026399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17室
(四)政策法规股
职能:贯彻落实农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家及省、市、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重要理论政策和重大经济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对其它部门起草的法规中涉农条款提出审核意见,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种子、农药、植物检疫、农民负担、农业承包合同、土壤肥料、饲料等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协调工作,开展执法宣传和培训;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等案件处理的指导工作。
负 责 人:王彩虹
联系电话:0358-4026933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28室
(五)产业信息股
职能:提出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和建议,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督促指导乡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产品流通、品牌培育、产品认证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化经营中的问题;建立产业开发项目库,承担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全县名优特农产品的申报和展览、展销、宣传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实施农业上网工作。
负 责 人:高灵芝
联系电话:0358-4026933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28室
(六)计划财务股
职能:组织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管理;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财务统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委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负 责 人:康娅妮
联系电话:0358-4026933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28室
(七)农田建设管理股
职能: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全县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负 责 人:王凤奇
联系电话:0358-4026933
办公地址:县委大楼6楼06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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