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队、股、室、中心,各乡镇统计工作站: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19〕7号)、《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柳人社字〔2019〕8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柳林县统计系统201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2018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成立2018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长:  高继明 

  副组长:  刘秀珍   王志刚       

     崔翻玉 

    员:       张仿平   康丽明    

  高志珍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1、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按照《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实施。 

  2、一般干部考核:按照《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实施。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 

  1、公务员: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工作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1、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等次确定按《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规定办理。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确定。 

  3、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但要填写年度考核表,直接定位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4、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或无故长期不在岗位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应参加年度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5、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外出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不能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应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任职、定级的依据。  

  7、本年度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考核,但在备案中要注明。 

  8、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前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9、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向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由原单位考核确定等次。 

  10、考核采取综合量化测评。优秀等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称职(合格)等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不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四、优秀等次人员的名额分配、推荐及确定 

  (一)名额分配 

  按考核实施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参公人员),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人数的15%以内;事业单位一般控制在12%以内。具体各层次优秀人员名额分配如下: 

    

        参加考核人数      优秀名额 

        行政人员   7            2 

         调队    6      1 

         调队   6      1        

       乡镇统计员  12           1 

  凡民主测评优秀票不达50%的工作人员,不能定为优秀,不称职(不合格)票达到30%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得定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准备。进行全年工作总结,形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从政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总结过程中,应结合本局实际,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本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对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材料形成后,要通过进行公示供干部群众提前了解情况。 

  (二)述职述廉。1月29日召开年度考核干部大会,由统计局考核领导小组和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乡镇统计员)参加。考核组组长进行动员讲话,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统计局及个人述职述廉 

  (三)民主测评。由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和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评价,并填写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等。 

   4、个别谈话。考核组就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履职及廉政情况,听取有关同志的意见。  

   5、调查核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需要,考核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6、结果反馈。办公室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有关情况进行公布。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局考核小组提出申诉。 

  (四)其他干部职工的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布置: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布置2018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时间安排:2019124日) 

  2、被考核人撰写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时间安排:2019124日-2018125日) 

  3、述职述廉(时间安排:2019129日) 

  4、局考核小组发年度考核测评表,对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时间安排:2019129日) 

  股室负责人(正、副职)的评鉴意见由分管领导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注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其他同志的评鉴意见由股室负责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注,提出考核等次。同时,请股室及分管领导将评鉴意见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 

  6、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初步审定干部考核等次和行政嘉奖人员名单。(时间安排:2019129日) 

  7、将考核为优秀等次和受行政嘉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8、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干部职务、级别以及干部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二)被评为称职以上的干部按本人12月份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发放考核奖。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嘉奖和记三等功分别根据800元和1500元标准奖励。 

  (四)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表都必须在符合填报规范要求后及时存放本人档案。 

  附件:统计系统考核人员花名表      

                        

    

  柳林县统计局 

  2019125 

    

   

  附件: 

  统计系统考核人员花名表 

行政人员 

7人) 

高继明  刘秀珍  王志刚  王艾芳 

崔翻玉  王海虎  郭翠平   

企调队 

6 

仿平  李月红   段玉丽   

岳苗苗  宋旭峰     峰 

城调队 

6人) 

闫  莉  高志珍  康丽明  冯翻秀    

薛候连  贾明香 

乡镇统计员 

12人) 

穆生爱   张丽珍   陈翠连  强柱柱   贺玉光   张书宇   宋永林   冯志彪   呼四恩   杨青平  李  莉   褚其艳 

  

  人数共计: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