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0153
-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 发文字号:
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内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等工作;编写柳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信息,管理机关微信平台等。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主 任: 杜 芳
电 话: 0358---4011275 15535808080
地 址:青龙文化大楼905
二、公共服务股职责: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公共服务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审核推荐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指导、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动。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工艺美术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与展示中心的业务和建设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县文化惠民演出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单位业务建设、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工作。
公共服务股负责人:
股 长:刘艳琴
电 话:0358--4011275 15535863737
地 址:青龙文化大楼905
三、文物旅游股职责:
拟订全县文旅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文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县文旅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文博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统筹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市场开发。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产业的重点设施及建设项目规划。指导文化园区、基地建设。指导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演艺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联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工作。指导、推动全县旅行社。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县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的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配合县住建部门搞好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建设工作。组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文物保护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评审等工作。申报文物修缮、陈列展览等方面的国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负责县级文物修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程监督检查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县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博物馆业务工作,做好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和藏品的科学保管工作。
文物旅游股负责人:
股 长:高继平
电 话:0358--4019866 15525820005
地 址:青龙文化大楼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