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柳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光伏扶贫电站安全可靠运行,切实发挥光伏扶贫效益,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光伏扶贫组〔2016〕1号)、《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6〕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柳林县范围内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第三条 光伏扶贫电站由县级政府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的原则实施,电站建设采用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时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光伏扶贫工作机制。 

  二、管理机制 

  第四条 县发改局负责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备案工作。  

  第五条 县扶贫开发公司是光伏扶贫项目的承载单位,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资金结算及经营运维和收益分配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能源局负责全县光伏扶贫电站的能源指标申报、安全监管及指导各乡镇做好电站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七条 县扶贫办负责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的监督与上级部门的协调、负责光伏扶贫收益扶持对象的贫困属性审核、人员信息档案管理、扶贫电站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 

  第八条 县扶贫开发公司应按照市场化动作、企业化运营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化运维公司负责全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后至维护期内(20年)运行的日常管理、技术服务及维修处理等工作,运维公司确保运维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九条 县电力公司负责光伏扶贫电站的入网容量及运行、调度、技术指导管理,上网电费结算等工作,并以并网接火点为分界点,分界点以下由运维公司负责运维,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正常、电表计量正常。 

  第十条 有关乡镇按照“谁受益、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协调本辖区内光伏扶贫电站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落实运维管理、日常维护及电网收益分配和动态调整等工作,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安全运行、收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第十一条 第三方运维机构原则上在光伏电站所在村指定一名专职人员作为村级电站管理员,负责村级电站日常管护工作。人员按就地就近的原则,从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产生,且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并经县扶贫开发公司和运维公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运维内容 

  第十二条 运维公司负责制定电站管理制度、安全操作制度、维修制度、巡检制度、电站管理员制度、故障检修制度及定期检修设备更换记录制度及问题报告制度等。 

  第十三条 运维公司负责电站运行设备、远程信息采集系统、接地与防雷系统、围栏、警示标识的维护、更换,确保电站运行正常、发电性能良好、防护设施完善。  

  第十四条 运维公司负责依据电站运行技术标准,全面负责电站的安全运行、统筹全县电站远程数据采集平台的运用管理,电站及设备运行维护质量标准应以检修文件包、检修规程、厂家说明书、设计图纸、国家和部门有关标准和规范为基准,确保发电效率达到与扶贫开发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要求。  

  第十五条  运维公司负责指导村级电站管理员对光伏组件进行定期专业清洗(每半年至少一次),对电站设备进行定期专业巡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做好设备检查和检测、设备更新(更换)、故障检修、安全管理等工作,更换设备应不低于原有设备质量并与电站设备兼容,确保各部件始终运行在产品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能源局、县扶贫开发公司、县电力公司、县发改局、县扶贫办等部门。  

  第十六条 运维公司负责运维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村级电站管理员的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电站的运行与维护,保证发电设备本身安全以及系统不会对人员造成危害,并使发电设备维持正常的发电能力。  

  第十七条 村级电站管理员要加强场站看护和巡视,按照运维公司技术员的指导操作,负责日常清扫、周围杂草、树木等遮挡物的清理工作,并做好火灾、水灾防护等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的防护栏,防止牛、羊等畜禽进入电站。防止电站场地及电站外围的水土流失,发现水土流失和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雨水冲刷导致场地坍塌和火灾发生,确保电站安全正常运营发电。 

  第十八条 村级电站管理员要配合运维公司做好电站检修、维护工作,接受运维公司对电站安全、技术指导的建议,配合做好电站管理服务,做好周边村民的安全宣传等工作。发现电站运行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立即报告运维公司技术人员。 

  四、运维费用 

  第十九条 县扶贫开发公司与县电力公司结算发电收益后由县扶贫开发公司统一入账管理 ,村级电站每年发电收益的10%作为电站运维费,所需费用从该费用中支出,不足部分申请县财政补助。  

  第二十条 电站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安新工程、控制系统及其它辅材等设备产品在质保期(质保2年)内出现安装及质量问题,由光伏承建施工企业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  

  第二十一条 质保期过后,电站日常维护费及电站设备维修更换等费用,由运维公司提出方案及资金概算,经与村委协商同意后上报县扶贫开发公司,所需费用由扶贫开发公司从光伏发电收益等其他资金中解决。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关于柳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