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全县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全县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经济提质增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6号)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的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和“实施两大攻坚,打造三大基地,扶持六大产业”总体要求。 

  二、总体目标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标准引领和服务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6号)要求,紧密结合县情,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完善我县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我县地方标准化体系的分析和研究,充分体现标准化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标准在市场的适应性。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地方标准,让地方标准发挥更大的效力。 

  (二)逐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注重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品牌建设、产业优化升级有机结合,创新“技术、专利、标准、品牌、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企业要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严格执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通过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和市政府的有关政策,切实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三)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鼓励我县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自主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逐步建立在产业政策、政府采购、产品认证中引用团体标准机制。支持团体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 

  (四)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县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及重要领域推荐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市场和质量监督、环保等部门在标准实施中的联动执法,将市场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标准实施监督成效。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  

  (五)大力加强标准化机构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完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协调一致、管理科学和政府支持、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标准化发展新思路,创新发展技术标准战略。继续对全县重点产业的技术标准和服务业标准体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和服务业标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标准化工作。 

  (六)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鼓励、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现代农业、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利用我县资源优势,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申报参与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点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设,推进区域性、综合性标准化示范试点,创新标准化方法,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经营、管理和服务。 

  (七)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标准化人才成长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成立标准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加强标准化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标准化管理、技术、技能队伍,鼓励各方面力量参与标准化理论和工作研究。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建立标准化人才数据库;重点引进标准化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宽、参与行业部门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县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林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贯彻落实上级实施意见,着重解决标准化改革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大扶持力度  

  县人民政府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标准化经费,明确工作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聘请专家对标准化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或全面指导(专家费用可参照讲课费标准执行),保障本部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标准的科技成果属性,对具有创新性、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标准以及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奖励,充分调动全县标准化工作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和监督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标准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标准化改革精神,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热情,为推动标准化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不断开创我县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解读:全县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及调整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