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安排部署,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8条县管河流治导线规划报告和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取得了县自然资源局一致书面意见,形成了河道划界成果。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8条县管河流治导线规划报告和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对河流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是深化河长制改革、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实施河流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河道划界成果作为今后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作为各类涉河活动的控制红线,推进和强化涉河前置审批管理,有效预防和制止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破坏河道的行为发生。 

  二、要结合省市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土地调查、边界确权、土地发证和界桩设置工作。其中土地调查、边界确权和土地发证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界桩设置由水利局负责,各乡镇配合,全面完成河道确权划界任务。 

  三、确权划界工作结束后,水利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衔接,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河道巡查及联动执法机制,要对管理范围内依法取得的土地和依法批准修建的各类建筑物建立管理档案,对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和行洪障物进行清理整治,巩固河道确权划界成果,恢复、维护河流自然生态空间,构建形成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效果明显的河道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我县河道管理质量和水平。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