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柳林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柳林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吕财城〔2020〕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我县能源生产、消费革命和农村生活方式革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整体推动全县清洁取暖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强化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柳林县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考核领导组: 

  组   长: 王建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马春明   县财政局局长 

            王  亮   县能源局局长 

            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王  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 

            艾永成   县发改局局长 

            柳保平   地电柳林分公司经理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我县2018年至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资金,具体评价内容包括冬季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政策成效,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部门工作职责 

  此次绩效评价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资金政策效益为宗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评价领导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认真组织绩效评价工作。 

  (一)主管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253号)精神,各业务主管部门迅速开展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同时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成册,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书面解释说明。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利用政府网站及其他渠道公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支持的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引导。 

  (二)财政部门职责。财政局负责收集各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资料和各类档案资料,分类造册,妥善保管。同时通过以材料核查、座谈、问卷调查、选点抽查等方式对自评情况进行审核。需要审核证明材料和账务资料的,要逐条梳理、分类汇总;需要现场审核的,要深入现场,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务求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找准原因,做到早发现、早整改,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横向沟通,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工作。 

  (一)第一阶段:4月25日到5月1日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开展阶段,各主要业务部门要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对目标任务进行分析核查,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档案资料进行装订成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及时整改和完善。 

  (二)第二阶段:5月1日到5月10日为自评资料的收集和审核阶段,财政局组织专人对自评情况资料收集并进行审核、分析,确保自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审核完毕后,由财政局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上报上级部门。评价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妥善保管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联动,顺利完成评价工作。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绩效评价自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单位负责人为绩效目标考核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抽调专人负责,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支出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按时上报,确保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建〔2018〕25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评价自查工作,按照绩效评价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按时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

    解读:柳林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