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2021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本年度我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山西政务动态管理系统等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组织机构类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落实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定期清理邮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信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需进一步充实规范,并改进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