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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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8
标题: 柳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

医疗保障局基本信息

名称:医疗保障局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办公地点:青龙市民服务中心(15楼152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负责人姓名:候胜利(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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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柳林县财政局职能配置

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柳林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县域内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同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与应用。 

组织实施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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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领导信息

侯胜利:局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全局工作,管理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

刘瑾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全局工作,协助管理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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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柳林县医疗保障局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医药服务管理股

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实施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同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与应用。 

(三)待遇保障股

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县域内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基金监管股

拟定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财务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