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启动以来,我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人群紧急接种”“百日攻坚行动”和“扩大免疫行动”,人群接种覆盖水平不断提高,初步建立起了人群免疫屏障。10月12日,省卫健委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10月10日,全省累计报告接种疫苗5549.5万剂,覆盖2718.6万人,其中2607.2万人已完成全程接种。全省12岁以上人群一剂次疫苗接种覆盖率达到89.4%、全程疫苗接种覆盖率达到85.8%,我省已初步建立起预防新冠病毒流行的免疫屏障。

  省卫健委副主任、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冯立忠介绍,下一步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将围绕两个重点来开展。一是继续努力提高人群疫苗接种覆盖率。全省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将继续为群众提供接种服务,及时为适龄人群开展疫苗接种。二是为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我省将在10月至11月,集中对接触病毒风险比较高的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

  开展加强免疫的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哪些人?冯立忠介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中开展加强免疫,统筹考虑我省工作实际,确定我省的重点人群主要覆盖以下十类人群:一是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包括搬运工、驾驶员、检验员、加工、销售人员等;二是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包括场所固定服务人员和派驻工作人员等;三是国际航班经停入境保障人员,包括登临检查、采样转运等各环节工作人员;四是海关边检人员;五是民航、铁路、公路等部门从业人员;六是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技)护人员、实习进修、门卫保安、护工保洁、餐饮零售、垃圾转运等各环节各方面工作人员;七是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八是水、电、暖、煤、气等维持社会生产、生活基本运行服务人员;九是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信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十是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等高风险人员。

  结合我省实际,对十类重点人群外的其他人群,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且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超过6个月,在充分告知和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加强免疫需间隔6个月的时间要求,在10月底前,为2021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程序完成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人群完成一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加强免疫;11月底前,为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间已按程序完成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人群完成一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加强免疫。

  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予以补助。冯立忠介绍,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按照属地原则实施,由各级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动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疫苗接种。原则上重点人群加强免疫工作由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对重点人群进行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后,统一与属地接种单位进行预约,优先保障接种,力争实现“应接尽接”。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可自行前往属地接种单位进行预约接种,按照知情自愿原则,努力做到“愿接尽接”。(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