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 12 月12 日 10时至 12月16 日 24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色(级)预警,同时启动级响应措施。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色(级)预警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柳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