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

  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间的见习青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见习单位负担40%(640元/月),财政负担60%(960元/月),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3、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纳。见习单位需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就业见习人员对象及范围

  1、见习对象。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2、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范围为:在吕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中职学校的毕业生以及市外柳林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计划),且在柳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档案代理手续。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需为柳林户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

  三、见习活动安排

  (一)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2、报名地点:柳林县行政审批大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

  (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及本人页);

  (5)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或失业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请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照两张在青龙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办理;

  (7)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

  (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及本人页);

  (5)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失业状态)。

  4、进行资格审查。

  (二)供需对接

  申请见习的未就业青年与见习单位进行供需对接。

  (三)确定见习人员

  各用人单位通过对接初步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县人才中心办公室。

  (四)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各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县人才中心备案。

  附件1:《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附件2:《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