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我县申报2021年前半年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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