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晋办发[2022]18等文件精神和山西省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的要求,各级政府进行重大决策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积极配合做好柳林县贾家垣乡白地峁自然村移民搬迁安置决策事项各项工作,确保任务顺利推进,从源头上发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对该事项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

一、事项概况

1、项目概况:根据《柳林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理实施意见》(柳办发〔202146号)和《柳林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处理办法》(柳政办发〔202017号)、柳政发202156号《柳林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处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柳林县采矿地质灾害协调处理领导组会议纪要》(〔2022〕第1次)要求,经贾家垣乡人民政府、下龙花垣村民委员会(白地峁自然村)和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联合会议协商议定,经过白地峁自然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开展白地峁自然村整村移民搬迁安置。

2、搬迁拆除范围:

白地峁自然村所有住户的房屋主体及附属物设施;

村集体公共建筑物、其他公共基础服务设施。

3、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安置

2)异地购房安置

经乡、村审核,白地峁自然村全部村民在自有住房的基础上,支村两委以“四议两公开”和村民户代表会议表决,全体村民一致同意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4、补偿范围

白地峁自然村的所有住户的房屋主体及附属物设施;乡、村集体公共建筑物和其他公共基础服务设施;村内国有资产和其他财产财物,均为补偿对象。土地附作物及其房前屋后树木等财物在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过程中损毁的予以补偿。

4、补偿标准

主体建筑物的补偿标准详见主体建筑物类型及作价标准,附属物参照《柳林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处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发〔202017号)补偿标准执行,其余未尽事宜由乡、村、企另行协商。

5、补偿费和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搬迁方案批复后,按照标准匡算搬迁费用,由企业设立移民搬迁专户,补偿费用根据村庄搬迁进度一次性转入移民搬迁专户,确保村庄搬迁资金的保障工作。按照《柳林县采矿地质灾害协调处理领导组办公室关于采矿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办法》有序使用,待搬迁完毕,将剩余资金按程序返还企业。

必须做到“三个95%”才能启动资金使用程序,即搬迁征求意见书同意率要达到95%,搬迁方案同意率要达到95%,签订搬迁协议户数要达95%。严格按照“先签订协议、再搬迁、后采矿”原则有序推进。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项目相关的村集体、村民、周边群众、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2、为保证移民搬迁安置顺利实施,现对柳林县贾家垣乡白地峁自然村移民搬迁安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次风险评估为了充分了解相关利益群众意见,现就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利益相关者、各团体公众对移民搬迁安置对个人生活、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移民搬迁安置的意见和建议。请接受调查的群众认真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问卷调查表,以便政府正确决策,使项目尽快实施见效。

三、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填表、信件及手机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风险分析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四、意见反馈渠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嘉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虹 联系电话:13703583443 邮箱:511960109@qq.com

实施单位:柳林县贾家垣乡下龙花垣村

人:车福平话:18234825799

五、公示期

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之内。

评估单位:山西嘉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4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