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农经站及相关村委:

根据镇政府精神,将镇自来水管理站所收缴的吴村、强家垣、双卜咀3个村自来水水费返回所属村委,主要用于列支自来水运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返回款为20231202412月份所收缴的水费(吴村23400元、强家垣9070元、双卜咀7740元、),请相关村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专款专用,不得拿作其他使用。

特此通知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