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陈家湾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主要职责:1制定并落实本乡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2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3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4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建设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资产情况分析

1截至20241231我单位资产总额2583.925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119696万元主要是货币资金1327.705761万元和其他应收款净额1009.413935元。固定资产净值246.806095元,主要为房屋、办公设备、公务车辆等。

2、负债数为1775.479761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净资产合计为808.44603万元,主要为累计盈余。

32024年增加固定资产280406元,主要为购置办公设备及上级调拨固定资产。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52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