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陈家湾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主要职责:1、制定并落实本乡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2、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3、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4、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水利建设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资产情况分析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583.925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119696万元,主要是货币资金1327.705761万元和其他应收款净额1009.4139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6.806095万元,主要为房屋、办公设备、公务车辆等。
2、负债数为1775.479761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净资产合计为808.44603万元,主要为累计盈余。
3、2024年增加固定资产280406元,主要为购置办公设备及上级调拨固定资产。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