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村委、企业:

20254171904分,繁峙县东山乡新李庄村一布草清洗车间锅炉发生爆炸,并引发周边闲置厂房内存放的少量烟花燃烧起火,经初步调查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为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630日在全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4年,江西、河南、广西分别发生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或储存爆炸物引发的爆炸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均为较大事故。其中,江西萍乡“5· 31”事故系在国道旁一民房非法制作“西炮”大药量爆竹,最大药量超过2g); 河南开封“12·6”事故系在农村一废弃院落非法生产组合烟花;广西南宁“11· 2”事故系在农村一民房非法储存氯酸钾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坍塌。

2025年以来,河北、江西、湖南等地区接连发生4起非法生产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其中,河北保定“1·3”事故系在租赁的农村旧房非法制作“土地雷”筒外径85mm、高150mm);江西宜春“1·4”事故系在租赁的农村自建房非法制作“鱼雷”筒外径50mm、高70mm)等;湖南益阳“1· 9”事故系在城乡结合部民房非法制作“钛雷”筒外径70mm、 高 200mm);湖南湘潭“4·13”事故系在农村自家废弃猪圈内非法制作“鱼雷”筒外径40mm、高150mm)。此外,330日山东青岛一小区发生火灾爆炸,在住户家中发现疑似双响纸筒残骸。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村、企业要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法治震慑、完善源头治理、深化群防群治,从根本上遏制非法活动滋生土壤,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安排

突出排查重点。要突出重点场所,即:养殖场、出出租 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库、零售店场所等;要突出重点区域,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等;要突出重点人群,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 花爆竹前科人员、前从业人员等。

全覆盖排查即日起至2025620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 合本地实际,明确职责分工,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的重点场所、重 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三、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我镇认真履行烟花爆竹“打非”职 责。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运输环节安全监管,严防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经营场所逐一排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集市、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排查。交通运输、邮政部门要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严禁收寄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场所监督检查,严防违法携带烟花爆竹行为。

用好举报奖励机制。我镇要畅通举报渠道,利用新闻媒体及村镇、批发市场、集贸超市等人员密集型经营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要立即进行核查,深挖彻查举报线索,开展全链条追查。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核查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承诺,营造全民参与“打非”的良好氛围。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我镇要加强行刑衔接、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对实施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追踪溯源。我镇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要彻底查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产品的来源、销售、运输渠道,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为,全面摧毁非法产业链。

加强宣传引导。我镇要依托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典型案例,切实提升群众法治和安全意识。

请各单位将联络人于202559日前报回县安委办,并分别于514日、74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有关工作情况至少包括查处非法窝点数量、收缴烟花爆竹成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行政拘留人数、处罚金额等数据2025年以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报回镇安委办。

联系人:刘丽峰

电 话:15834356681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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