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陈家湾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陈家湾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特制定陈家湾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5年陈家湾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6-9月主汛期。
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将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于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给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各村委、镇直各机关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有针对性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避灾宣传
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职工学习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大力宣传加强防灾避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知晓地质灾害的类型、防治措施、监测方案、应急方案,切实加强地灾防治。
五、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
各村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责任范围内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害重点防护区巡回检查,检查防灾方案预案的具体落实情况,查看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护地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及灾情时,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时,经判定可能出现险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镇人民政府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具体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六、监测方案
1、监测对象
凡属已调查确定不稳定的灾害点都应确定为监测对象,今后一经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都应及时上报乡政府,并列为监测对象,明确地质灾害的类型、受威胁对象、防治措施、监测方案、应急方案、监测责任人。
2、监测方法
针对我镇地质灾害的特征,可采用设桩观测、设片观测、设尺观测、井水和泉水观测等简易方法对滑坡进行监测;采用降雨量观测、气象预报方法对泥石流进行监测。
简易监测方法常用的有定期目视检查和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两种,大部分地灾监测点可采用此方法。
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目视检查或在暴雨天气时目视被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目前,我镇一般采用此方法。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测其变化情况。
3、监测工具和测期
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而精密平面位移监测一般采用红外测距仪、全站仪等;深部位移监测采用测斜仪。
4、测期次数和时间
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5-9月每10天监测一次(如规定每月10日、20日、30日),如发现监测地灾点有异常变化或暴雨天气时,特别是12个小时过程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如每天1次,甚至1天几次)。
5、监测成果分析
若监测数据出现重大异常变化或暴雨天气时,须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统一整理,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有关部门协同分析,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观测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七、监测预报
地质灾害的预报分为长期、 中期、短期和临灾预报。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是指几天内将要发生的地质灾害的预报。地质灾害监测目的在于预报灾情。当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和险情时,各村委、镇直各机关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监测人应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并立即上报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综合以往监测资料,分析对比,研究确定后向县政府汇报,由县人民政府通过电话、电视、广播和书面形式向灾区发出临灾预报。
八、临灾应急
县政府发布临灾预报,宣布灾区进入临灾应急期,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并开展工作。首先,要有组织地把灾区居民、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如有地质灾害前兆出现,应及时制定人员疏散撤离、安置计划。
九、组织领导
成立陈家湾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张玉龙常务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任副组长,全体下乡干部、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人员负责协调、落实全镇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镇设立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0358--4078114。地质灾害防治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各自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工作职责并根据职能开展工作。
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预报网络
各村委主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防治责任人、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要建立健全村、企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和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要制定防治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深入灾害易发点,掌握监测动态,帮助解决问题。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