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湾派出所、各村委、镇直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当前正值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高峰期,安全风险急剧上升。为坚决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立即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安全紧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农历正月二十六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持证烟花爆竹零售点、临时销售摊点,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行为。

三、检查重点内容

资质合规: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严禁无证、超范围、过期经营。

场所安全: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连片经营;严禁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

储存管理:严格按核定限量存放,严禁超量储存、混存易燃易爆物品,产品分类规范摆放。

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沙、水桶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警示标识齐全醒目,通道畅通。

产品质量: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三无、假冒伪劣产品。

人员管理:销售人员经安全培训,现场有人看管,严禁在销售点周边吸烟、试放。

四、工作职责

实行烟花爆竹销售点定人、定点、定责包联责任制,每个销售点明确专人包保、全程监管。

镇安检站职责:牵头统筹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组织联合执法,督促隐患整改闭环,做好日常巡查、台账建立及信息汇总上报。

陈家湾派出所职责: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置违法违规人员,维护销售点周边秩序,防范安全事件。

镇消防职责:负责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配备、用火用电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指导经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处置。

市场监管所职责:负责核查经营主体资质、产品质量,严查销售三无、超标、假冒伪劣及违禁烟花爆竹产品,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各村委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销售点、闲置房屋、废弃院落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上报非法线索和安全隐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群、大喇叭、入户告知等方式,引导群众安全燃放、合法购买,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科学划定并规范设置本村烟花爆竹集中安全燃放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识,引导群众到指定区域文明、安全燃放。

网格员职责:负责分片包联、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劝阻,重点盯防非法储存、违规燃放、店外经营等行为,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和隐患提醒。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零售店(点)安全隐患排查,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控。

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零售店(点)周边安全管控,禁止在店外试放烟花爆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强化零售店(点)安全巡查检查,严防“下店上宅”、超量储存、店外摆放、人员聚集,严禁店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产品。

要加强闲置房屋、库房等重点场所检查排查,严防违法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要加强互联网涉及烟花爆竹的信息监测,及时清理下架违规信息,严肃查处线上引流、线下销售、违规寄递烟花爆竹行为。

各村包村领导立即组织所包村的下乡干部、村干部、网格员分片包组、定点定位定责开展拉网式自查,建立隐患台账,立行立改、闭环管理。

各所涉分管领导督促相关单位、站所要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包保责任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隐患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违法违规的,依法顶格处罚,直至吊销许可。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确保全镇节日安全稳定。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62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