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应对陈家湾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规范疫情报告、应急处置、封锁控制、扑杀无害化、消毒灭源、紧急免疫与人员防护等全流程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危害,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经济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陈家湾镇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陈家湾镇行政区域内,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布鲁氏菌病等一类、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与应急处置工作,覆盖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畜禽贩运、屠宰加工、畜禽交易、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各环节。
(四)工作原则
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政府负总责,村属地落实,各部门分工协作、联防联控。
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强化日常免疫、监测、消毒、与风险排查,健全应急准备。
3. 快速响应、科学处置: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快速封锁、精准扑杀、规范无害化、彻底消毒。
4. 依法防控、群防群控:严格执行防疫法规,发动群众、养殖主体、合作社共同参与防控。
5.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优先保障人员防护,严防人畜共患病传播,做好舆情管控与社会稳定。
(五)疫情分级
参照县级预案,结合镇级实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按县级指令启动对应响应,镇级同步执行处置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王国政 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刘斌杰 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长:雒淑平 党委副书记
王建栋 纪委书记
呼文强 组织委员
王钦平武装部长
薛海霞 党委委员
侯锦锋副镇长
张玉龙 副镇长
康 康 副镇长
高福旺 四级调研员
王涛娟主任科员
刘晓雪主任科员
任淑廷主任科员
乔来平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探拴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婷婷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薛乃强派出所所长
杨志国卫生院院长
成员:镇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市场监管所、交通站、林业站、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动物防疫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畜牧岗,办公室主任由畜牧岗负责人康三小兼任,负责日常防控、疫情接报、信息汇总、指令传达、物资管理、应急协调与台账归档。
(二)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1. 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筹人员、物资、资金调配,上报疫情信息,落实县级指令,协调跨村、跨部门联动。
2. 镇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疫情监测、排查、诊断初判、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划定、紧急免疫、消毒指导、无害化处理监管、技术培训、养殖监管。负责防控政策宣传、科普教育、舆情引导、信息发布,维护舆论稳定。
3. 党政办:统筹综合协调、文件流转、后勤保障、车辆调度、信息报送。
4. 财政所:保障防控经费、应急物资采购、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5. 派出所:负责疫区封锁、交通管制、治安维护、打击哄抬物价、造谣传谣、阻碍防疫执法行为,协助强制扑杀与现场管控。
6. 镇卫生院:负责人畜共患病防控、密切接触人员医学观察、诊疗救治、卫生防护指导、疫情监测联动。
7. 市场监管所:负责畜禽及产品市场监管、流通环节查验、禁止染疫动物及产品上市、餐饮环节监管。
8. 交通站: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畅通,协助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管控畜禽运输车辆。
9. 林业站:负责野生动物监测、排查,协同做好野外疫源管控。
10. 各村: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排查、上报疫情、协助封锁、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发动群众防控,做好群众安抚与政策解释。
(三)应急工作组
1. 疫情监测报告组:由镇指挥部办公室、村级防疫员组成,负责日常监测、排查、疫情接报、初核上报、流调,科普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管控。
2. 现场处置组:由农业农村、公安、卫生院、村干部组成,负责疫点封锁、扑杀、无害化、消毒、紧急免疫、人员防护。
3. 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组成,负责消毒药、防护服、器械、交通通信等物资储备、调拨、供应。
4. 交通治安组:由派出所、交通站组成,负责疫区交通管制、道路封锁、治安维护。
5. 医疗防护组:由卫生院组成,负责人员防护培训、健康监测、人畜共患病处置、医疗保障。
6.善后处置组:由民政、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组成,负责扑杀补助、受损养殖户安抚、灾后恢复生产。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日常监测
建立镇—村—场(户)三级监测网络,村级防疫员包片负责,重点监测牛羊散养户、规模养殖场、畜禽贩运户、屠宰点、交易市场,实行日排查、周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排查发热、减食、流产、猝死、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
(二)预警分级
根据疫情风险程度,分为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蓝色(Ⅳ级)四级预警,按县级指挥部指令发布,镇级立即落实预警响应措施:加强排查、强化消毒、暂停畜禽调运、储备物资、做好应急准备。
(三)疫情报告
1. 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畜禽群体发病、死亡异常,必须立即向村防疫员或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2. 报告程序:接报后,镇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赶赴现场初判,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立即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镇指挥部。
3. 报告内容: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动物种类、数量、发病数、死亡数、临床症状、免疫情况、已采取措施、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启动
接到县级疫情确认通知或发现疑似重大疫情,镇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按疫情等级启动对应应急响应,各工作组、各村立即到位开展处置。
(二)响应措施
1. 划定疫点疫区:疫点为发病畜禽所在场(户)、圈舍、交易点;疫区为疫点周边3公里范围;受威胁区为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报县级批准后公布。
2. 封锁隔离:对疫区实行封锁,设立警示标志,禁止畜禽及产品调出、易感动物调入,关闭畜禽交易市场,暂停畜禽屠宰、贩运。
3. 扑杀无害化:对染疫、疑似染疫、同群易感动物全部扑杀,按规范采用深埋、化制等方式无害化处理,全程做好消毒、记录、监管。
4. 彻底消毒: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圈舍、场地、器具、运输车辆、道路等全面彻底消毒,消灭疫源。
5. 紧急免疫: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建立免疫屏障,做好免疫档案。
6. 流调溯源:查清疫源、传播途径、接触范围,追踪密切接触畜禽、贩运车辆、人员,严防扩散。
7. 人员防护:处置人员全程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胶靴,做好消毒与健康监测,严防人员感染。
8. 市场监管:严查染疫动物及产品上市,打击私屠滥宰、非法调运、哄抬物价。
9. 舆情管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科普防控知识,回应群众关切,打击造谣传谣。
10. 社会稳定:做好群众安抚、补助发放,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秩序。
(三)响应终止
疫情处置完毕后,经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合格、无新发病例,经县级批准终止应急响应,镇级解除封锁,转入常态化防控。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建立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防护服、口罩、手套、胶靴、消毒器械、扑杀器械、无害化处理设备、交通通信工具等,专人管理、定期更新、确保可用。
(二)经费保障
镇财政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三)队伍保障
组建固定应急处置队伍,由官方兽医、公安干警、医护人员、村干部、村级防疫员组成,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四)交通通信保障
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确保指令畅通、信息及时传递。
(五)技术保障
对接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获取技术指导、诊断支持、流调培训,提升镇级防控技术水平。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及时足额发放扑杀补助,安抚养殖主体,帮助恢复生产;做好无害化处理后续监管,防止二次污染;对受损农户给予帮扶。
(二)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镇指挥部全面总结处置工作,分析疫情原因、处置成效、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报告报县级指挥部。
(三)恢复常态
解除封锁后,持续加强监测、免疫、消毒、禁牧监管,完善防控机制,防止疫情反弹。
七、日常防控措施
1. 强制免疫:按县级部署,对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实行应免尽免,建立免疫档案,确保免疫密度与质量。
2. 禁牧监管:严格执行禁牧规定,推行圈养,减少畜禽接触传播风险。
3. 消毒灭源:指导养殖场(户)定期消毒,做好环境整治,消灭病源。
4. 检疫监管:严格畜禽及产品检疫,严禁非法调运、屠宰、交易。
5. 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防控科普、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提升群众与养殖主体防控意识。
八、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拒不执行应急处置指令,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阻碍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则
1. 本预案由陈家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 本预案根据法律法规、上级预案及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
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