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我镇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和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保障老年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精准落地、应救尽救,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梳理我镇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整改实、长效立”。力争到整治结束,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规范有序,养老补贴政策精准落实;低保、救济等困难群众救助流程规范、审批高效,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救助政策全面覆盖,杜绝漏保、错保、漏救、错救现象,构建起规范、高效、精准的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体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
聚焦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养老补贴发放两大重点,全面整治突出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 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整治
重点整治日间照料中心“重建设、轻运营”“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规范运营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不清晰、服务标准不明确;设施设备闲置、损坏,未及时维护维修,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单一,未结合老年人需求提供生活照料、敬老助餐、文化娱乐等个性化服务;运营资金使用不规范,未专款专用,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
2. 养老补贴发放整治
重点围绕高龄老年人补贴、失能老年人补贴、百岁老人补贴发放,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发放不精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包括: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未及时知晓政策、未申请补贴;补贴申请、审核、审批流程不规范,材料审核不严,存在漏报、错报、虚报冒领等情况;补贴动态管理不到位,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补贴标准或终止补贴;未建立补贴发放台账,档案管理不规范,无法追溯补贴发放情况。
(二)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纠治
以救济、低保为重点,兼顾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救助项目,全面纠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认定不精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1. 低保工作纠治
严格落实低保审核确认相关规定,重点纠治以下问题:低保政策宣传不深入,困难群众对申请条件、流程、补贴标准等知晓度不高;申请受理不规范,未主动告知困难群众申请权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未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细致,未深入入户核查,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核实不准确,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情况;审批流程不严格,未按规定召开评议会议,公示环节不规范、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完整;动态管理不到位,对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未及时核查、调整,导致低保待遇与实际情况不符。
2. 救济工作纠治
重点纠治临时救济等工作中存在的救助不及时、救助标准不统一、救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包括: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未及时开展救助排查,未主动提供救助服务;救济申请审核审批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核实困难情况,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救济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完整的救助台账,救助情况无法追溯。
3. 其他救助项目纠治
(1)特困供养:纠治特困人员认定不精准,未严格按照“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标准认定;特困供养待遇落实不到位;特困供养动态管理不到位,特困人员状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供养方式或终止供养。
(2)残疾人补贴:救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认定不精准,未严格核查残疾等级、家庭经济状况;补贴发放不及时、错发、漏发;动态管理不到位,残疾人残疾等级、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补贴标准或终止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申请补贴。
(3)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纠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不规范,未严格核查身份信息、家庭情况,存在认定不准、漏认等情况;动态管理不到位,儿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救助待遇,未落实监护责任;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档案。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推进,其中低保集中审理工作同步开展(4月9日-5月9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7日-4月13日)
1.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解读本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治任务。
2.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完成首轮政策宣传,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4日-4月25日)
1.全面排查:各村、镇民政办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情况、养老补贴发放情况,低保、救济、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各村同步落实每月专题研判要求,一方面对县医保局推送的群众大病支出数据进行全面分析、逐一核实,排查大病致困未纳入救助范围的群众,精准匹配低保、救济等对应救助政策;另一方面集中研判已享受救助人员动态,明确已享受救助人员中需退出、调整待遇及需新纳入救助的人员名单,确保救助对象动态更新、精准无误。
2.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问题具体表现、涉及对象、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做到“一户一档、一事一账”,确保问题不遗漏、底数不偏差。
3.自查自纠:各村、镇民政办对排查出的简单问题、共性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对复杂问题、难点问题,梳理汇总后由镇民政办统筹协调解决。
4.低保集中审理同步推进:镇民政办自4月9日起启动低保集中审理工作,重点对需动态退出的低保户进行审核清理,同步摸排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议、公示、审批等流程推进,确保低保工作精准规范。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26日-5月31日)
1.明确整改责任:镇民政办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2.精准推进整改:针对养老服务领域问题,规范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维修维护设施设备,丰富服务内容,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养老补贴发放流程,加强政策宣传,严格审核审批,确保补贴精准、及时发放。针对困难群众救助问题,严格低保集中审理流程,纠治“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规范救济、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救助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强化动态管理;健全各村每月专题研判机制,规范大病支出数据研判和已享受救助人员动态研判流程,重点研判已享受救助人员退出、待遇调整及新纳入人员情况,针对大病致困群众和新排查符合条件人员精准匹配低保、救济等救助政策,确保研判有记录、有分析、有落实,切实将大病致困群众和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对应救助范围,及时上报不符合条件人员。
3.强化督导检查:镇民政办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入户核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村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全面自查:各村、镇民政办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梳理整改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形成自查报告,上报镇政府。
2.总结评估:镇民政办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重点评估整治成效、问题整改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上报镇政府。
3.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排查、审核、督导机制;固化各村每月专题研判机制,明确研判流程、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既要常态化研判县医保局推送群众大病支出数据,也要集中研判已享受救助人员退出、待遇调整及新纳入人员情况,针对大病致困群众和新符合条件人员精准匹配低保、救济等救助政策,推动大病致困群众救助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精准化、常态化,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一)镇民政办
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排查梳理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负责低保集中审理工作,规范低保审核审批流程;负责养老补贴、残疾人补贴、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等政策的落实和监管;负责指导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和管理制度。
(二)各村
负责本辖区内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领域问题的排查、自查自纠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入户走访、信息摸排,及时上报排查出的问题;负责协助镇民政办开展低保集中审理、养老补贴发放、救助对象认定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间照料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落实各项运营管理制度;负责每月专题研判工作,一方面研判县医保局推送的群众大病支出数据,分析大病致困群众情况,另一方面集中研判已享受救助人员动态,梳理需退出、调整待遇及需新纳入救助的人员名单,建立专项台账,精准推送低保、救济等相关救助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对应救助申请,及时上报需退出、调整待遇的人员信息,确保大病困难群众应救尽救、救助对象应退尽退、待遇应调尽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村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和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问责
镇民政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村和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档案管理
各村、镇民政办要加强整治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整理排查台账、整改资料、审批材料、宣传记录等相关档案,重点规范各村每月专题研判资料,包括县医保局推送群众大病支出数据的研判记录、已享受救助人员退出/待遇调整及新纳入人员的研判记录、专项台账,以及大病致困群众和新纳入人员匹配低保、救济等救助政策的相关资料。
(五)强化长效建设
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动态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我镇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柳林县陈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