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精神,深刻汲取8·29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建筑坍塌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领导在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把防范化解建筑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六个一律”措施,即对非法违法城乡公共建筑一律停止使用;对非法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拆除;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采取加固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完全的,一律不得进行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部门的相关责任;筑牢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内容
按照20天排查隐患,两个月全面整治的要求,对全镇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部排查整治。坚决扛起防范化林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重点抓好建筑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一)摸底排查全覆盖
摸底排查阶段为9月1日-9月20日
1、摸底排查范围
全镇摸底排查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的建筑进行专项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安全隐患排查以村为单位进行排查摸底,以片组织实施,实行片长负责制,共分9个片。
2、分类排查
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临时搭建、墙体裂缝、结构构件变形破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违规改造、装修、安全出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人员聚集活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1)查处全镇建筑无用地、规划手续,违法违规建设和建筑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
责任主体: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镇国土资源所
配合单位:派出所
(2)住宅房屋建筑,重点检查建设年限长,违规加层、加盖彩钢顶、破墙开店、违法改造等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建筑。
责任主体:产权所属单位及产权人
牵头单位:镇国土资源所
配合单位:村镇站
(3)农村公共服务(如戏台、红白理事厅等)、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检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违规加层、破墙开店、违法改造等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用于经营性使用牟利的自建房。
责任主体:产权所属单位及产权人
牵头单位:镇农技站、镇国土资源所
配合单位:村镇站
(4)全面排查城乡广告牌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拆除非法广告牌匾。
责任主体:产权所属单位及产权人
牵头单位:镇工商所 镇食品药品监督站
(5)公用设施及道路。
加强248省道路面改造工程、煤气管道安装工程和自来水安装工程的监督,加强对照明设施线路、高低压线路、弱电、强电等电力设施的排查检查,防电杆倾覆垮塌、防高空坠落等进行排查。加强自来水安装管网、检查井、窖井盖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对强电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严防触电时间发生;对各类通信杆、电线杆、通信通讯箱寄井等进行排查,对影响交通和安全及废弃的设施及时移位或清除。
责任主体:施工单位及产权所属单位和产权人
牵头单位:交通站、水利站、供电所、安检站、邮政所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六位一体”的管理制度,依靠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我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防治水平,特别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频发和易发点的监测,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牵头单位:镇安检站、镇国土所
3、排查标准
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C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按危险性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级处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二)“拆违拆危”要彻底
整治整改阶段为9月21日-11月30日
结合《吕梁市2020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行动方案》 (吕政办发[2020] 13号)、《吕梁市2020年县城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20] 14号) . 《吕梁市2020年爱国卫生运动季活动方案》(吕办字〔2020]24号) “两下两进两拆两补”和“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拆除行动,做到应拆尽拆。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
(三)全面整治建机制
1、建设程序要规范。
2、经营性场所要重备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全镇范围内饭店、超市、综合商业体等经营性场所进行重新备案登记,对房屋、营业手续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3、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要加强。加强对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监督管理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合理确定农民建房审批流程。
镇政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县、镇、村三级审核审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化巡查监督,一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拆除整改。
三、组织机构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全镇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组:
组 长:王保国 党委书记
孔 尧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高明海 人大主席
崔陟峰 副书记
白鹏伟 纪检书记
刘文瑾 组织员
高 文 武装部长
冯尚龙 副镇长
张永强 副镇长
刘丽华 副镇长
屈美生 主任科员
李玉林 主任科员
刘爱荣 主任科员
成 员: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站在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高度,切实扛起全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政治责任。要层层担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主责,分管领导要负起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行业站所要负起监管责任。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建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导问效。为确保此次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纪委牵头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应急值守不到位或者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村各站所要以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为指针,“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切实做好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着力解决当前建筑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不断总结好的做法及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坚决革除陈规陋习,对天价彩礼、丧事大办、随礼泛滥等,要通过教育引导、地方立法、乡规民约坚决予以革除。
附件:成家庄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
成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