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为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今冬明春全乡受灾群众生活补助工作,经乡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决定,现将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第一批15万元和第二批23万元,共38万元拨付给各村: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困难补助资金第一批15万元分配如下:
王家岭村30000元 南辛安村25000元
北辛安村30000元 明家焉村23000元
社科村20000元 曹家崖底村22000元
二、2018年中央自然灾害困难补助资金第二批23万元分配如下:
金家庄村70000元 下嵋芝村32000元
前庄上村28000元 加 善 村 25000元
苏家庄村23000元 畈 底 村 22000元
中嵋芝村30000元
二、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因灾造成灾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各村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管好用好这项资金,确保灾民生活稳定。
三、各村委在资金分配中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
四、各村委在资金分配中,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一户借名多户领取,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以慰问的形式发放或预留、不得贪污、截留、挪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金家庄乡人民政府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