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各企业、镇直各单位:
进入汛期时,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避免或尽最大可能减少因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地质灾害点防治实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汛期值班由各地质灾害点的责任人带队、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不溜岗、不漏岗、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先向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值班时禁止打牌、喝酒或其他娱乐活动。
2、责任人应根据天气变化情況,险情灾情,确定值班时段,通知值班人员到岗。
3、值班人员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根据降雨变化情况,及时提醒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
4、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移动电话要24 小时开机,认真及时做好来电话、来传真的登记处理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值班人员发现临灾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由镇值班领导按县、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讲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与处置。
5、交通工具要24小时待命。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值班规定和延误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将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洽条例》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金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