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执法专班: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需严格落实分级分类行政检查制度,结合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法定要求,柳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柳政执监字(2026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度我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我镇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继续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事故处置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检查对象、监管重点

本次涉企行政检查覆盖我镇煤矿、洗煤厂、煤层气开采、在建工程项目等相关活动的企业。重点检查对象为:金家庄煤矿、金家庄洗煤厂、红星洗煤厂,三头洗煤厂、瑞明洗煤厂、翔弘洗煤厂、蓝焰煤层气下嵋芝集输站。

四、检查事项及内容

(一)煤矿、洗煤厂、煤层气开采企业(第一专班)

1、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情况;

2、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履职情况。

3、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8、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整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7、制定、演练、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18、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19、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20、各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

2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2、煤矿严格执行“一规程四细则”,加强煤矿瓦斯、水害、 顶板和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矿级领导人带班下井情况;“一通三防”开展情况;建设项目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3、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化工项目安全准入。 

2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建筑及施工(第十专班)

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镇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 

(三)燃气(第十一专班)

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燃气使用事故隐患;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

五、检查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事项、过程、结果全程公开,规范执法行为。

2、跨部门联合检查:整合市场监管、应急、环保等事项,实行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3、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按风险等级与年度计划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按频次监管。

4、专项检查: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假日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集中排查整治。

5、投诉举报核查: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线索及时核查处置,依法回应诉求。

6、整改“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后跟踪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六、检查频次

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月开展1次,随机抽取、不重复扰企。

2、专项检查。节假日、重要时段、上级部署专项行动:按需开展,不设固定频次。

3、投诉举报核查。接到线索立即核查,限时办结。检查频次上全年对各企业进行不少于12次的安全检查,可根据监管对象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频次。

柳林县金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