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我乡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我乡森林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乡政府决定成立2025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吉 耀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瑞芳 乡人大主席、上片片长

卫小强 乡党委副书记、下片片长

王小艳 乡纪委书记

康铁柱 乡组织委员

张继兴 乡武装部长

郭狮狮 政府副乡长

李智军政府副乡长

张宏伟 乡一级主任科员

 乡二级主任科员

郑奴平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宋光贤 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军 派出所所长

 员李海涛林业部门负责人

安监部门全体成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9名专职护林员

领导组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为纪检督导组,由乡纪检书记王小艳负责,对各支部村委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防火督导组,由乡一级主任科员张宏伟负责,对全体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导;秸秆焚烧督导组,由副乡长李智军负责,组织安监部门对全乡沿线各村进行巡回督查,发现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二)领导组的职责:

1.管理好各防护点的安全、护卫及对防护队员的日常考核

2.检查督促各村防火工作

3.制订防护管理办法,落实防护措施,传授防护知识

4.派出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惩治工作

5.抓好防护点的其它工作。

二、目的和原则

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扑灾。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敏捷,打早、打小、打了不能有任何火灾发生。

三、护林防火队员的职责

特别是在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期间:必须每天坚持24小时巡逻值班制;(实行所管护区域零报告制度;(搞好防火区域内的宣传工作;(制止一切火种带入林区。

四、防火对策与措施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各村成立相应的防火机构,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护林人员要深入第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火和上报。要坚持巡山责任制,要有巡山记录、工作笔记,记载当天火情情况。

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

为了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各支部、村委要确实落实责任制,严密排查,消除隐患,坚持打好森林防火这一仗,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各村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宣传、领导、了解、督查森林防火情况,检查护林人员上岗巡山等活动,并协助乡防火办搞好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报告有关护林防火情况。

    (三)加强宣传力度,做到人人明白。

森林防火要加大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农村、农户、机关、学校、厂矿全覆盖,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让火源远离林区,彻底拒绝火源进入林区。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尤其在人多活动多的地方要张贴标语等,切实提高林区周边群众的防火意识。

五、火情报告

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若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乡防火办(电话:0358-4010003),报告内容要有起火时间、准确地点、位置,便于及时组织扑救。

六、划分区域以区防范

全乡9名护林人员责任区划分已经明确,各村协助监督管理,共同做好本乡、本区域的护林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七、人员组织配置

各村委要根据本区域内的森林分布情况成立护林防火应急队伍,一般一个村要有30-5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并配套铁锹、防护服等相应的装备、设备。要认真组织、培训,做到护林防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指挥,一旦有火情,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造成森林特大火灾的有关人员要按照“森林法”和“护林防火条例”严肃处理。

八、注意安全

一旦有火情发现,村干部首先要了解交通情况,以安全第一为主,在灭火期间,特别要注意风向、风力,不要造成人员伤亡。并在队伍上山完成任务后清理好火场,不要让死灰复燃,更不能有人员短缺。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各支部、村委要提高思想意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李家湾乡人民政府

20251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