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相关单位:

现将《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关于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柳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食安委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监管,竭力解决酒类市场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全镇酒类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要求和镇政府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 个月的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两断三清”措施,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大力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无证生产酒类小作坊底数,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三无散酒”销售、非法添加、“前店后坊”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酒类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有力净化全镇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春节期间酒类产品安全,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时间安排 

2019 年 1 月至 2 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区域:青龙、贺昌、庙湾三个食药监站所辖的全部区域。

(二)重点对象:酒类产品无证生产加工者、“三无散装酒”销售者、“三无散装酒”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生产的酒类经营者、酒类生产企业等。

(三)重点问题:1、无证生产加工白酒、配制酒;2、散装酒经营企业生产加工酒类产品;3、借委托生产之名生产经营自制酒类产品;4、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勾兑白酒;5、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6、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制售假冒名优白酒,以液态法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7、酒类生产企业使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原酒;8、超许可范围生产白酒、配制酒等。

四、整治形式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青龙、贺昌、庙湾食药监站要严格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划分,细化监督检查任务,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充分发挥监管人员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优势,深入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无证生产加工酒类产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窝点要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生产加工地点、负责人、品种、设施设备、原辅料、库存产品、产品流向等情况;对“三无散装酒”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酒类委托生产经营者、酒类生产企业要查清其基酒来源,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原酒,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记录制度。切实做到底数清、现状准、情况明。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无证酒类作坊严格实行“两断三清”处置措施,切断生产用电用水,限行清理处置原辅料、生产设施设备、相关产品,确保不具备生产能力,不储备原辅料及相关产品,彻底关停和取缔酒类生产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不留残余、不留隐患。对生产“三无”及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逾期未按时清理、仍继续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对获证酒类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全面排除风险隐患;对非法添加、违规标注、超范围生产、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予以严厉打击。

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  王开贵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  梁拯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  宋玉亮  青龙食药监站站长

王建兴  贺昌食药监站站长

薛保平  庙湾食药监站站长

王胜利  青龙派出所所长

李  凯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刘中梅  青龙食药监站副站长

王  苗  青龙食药监站副站长

张玉芬  贺昌食药监站副站长

王淑红  贺昌食药监站副站长

张  伟  庙湾食药监站副站长

贾汉枫  庙湾食药监站副站长

青龙、贺昌、庙湾三个食药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和各村(居)协管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贺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兴兼任。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无证生产酒类作坊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最大隐患,也是多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的顽疾,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当前正值春节将至,食品安全进入高度敏感期。各职能站(所)、协管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到位,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酒类作坊。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大力度、深层次、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问题线索,认真研究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注重宣传报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情况、整治成效。广泛宣传举报奖励规定,畅通12331、12315举报热线,激励广大群众、消费者、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投诉、举报、维权和监督检查,广泛拓展案件来源信息,大力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四)实行周报制,按时上报相关情况。各村(居)协管员务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向各所属食药监站报送相关资料;三个食药监站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向领导组办公室(贺昌食药监站)书面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和《无证生产酒类作坊统计表》。领导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向县食安办书面上报。青龙、贺昌、庙湾三个食药监站于2月20日前向领导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安排部署、主要措施、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案件查处、取缔无证生产、典型案例、其他工作成效等情况)。集中整治期间,如遇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联 系 人:刘晋莉       

传真电话:4022502       电子邮箱:511843660@qq.com

附件:1、《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

2、《无证生产酒类作坊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