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各站(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农业安全生产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春节及“两会”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和“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两会”和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方案》(柳安发〔2019〕1号)和柳农委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冬季行动的要求,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农业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制度,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全镇人民欢度“两节”和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柳林镇 “两节、两会”农业生产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向东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开贵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白素国 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马彦荣 镇党委副书记
高海应
张念东 镇挂职党委副书记
贾 锐 镇挂职党委副书记
邢晓东 镇政府副镇长
张建平 镇政府副镇长
梁拯民 镇政府副镇长
张成祥 镇组织员
吉 耀 镇纪检书记
王国政 镇武装部长
庞天生 镇党委委员
于万录 镇主任科员
贾秀丽 镇主任科员
高瑞娥 镇办主任
邓慧明 镇财政所所长
王彦琴
成 员:张瑞杰 镇农技站站长
张平安 镇畜牧站站长
穆锦世 镇农技推广员
李文选 镇农技推广员
吴美琴 镇农技推广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瑞杰(兼),负责全镇农业大检查工作情况收集、汇总、督促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节日期间,农产品加工、蔬菜、水果、动物生产及其产品贩运日趋频繁,农业生产安全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全镇农业生产安全还存在突出问题,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企业自检、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顾安全事故责任,违规生产、加工;违规使用各类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各类添加剂;违规销售各种残留较高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病害肉;逃检拒检等不法行为,完善违法案件移交制度,强化农业生产安全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1、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重点抓好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农业安全生产和监督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完善生产记录台账,是否建立进销台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和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是否开展标准化生产、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是否排查安全隐患和改正,是否制定应对风、雪、雨等地质灾害应急措施和物资储备,是否配备安全灭火器具,生产设备是否验收合格等。
2、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保持动物疫情平稳,努力提升全镇的动物防疫水平,广泛开展消毒和驱虫工作,消除疫情隐患,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
3、农药及农药使用的监管和农残检测工作。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的抽检,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立,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使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种植基地重点检查是否合理使用农药,是否严格按照农药残留间隔期制度进行采摘,各类禁限用农药是否上墙公示,是否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生产,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台账,是否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自检工作。镇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将随机对既将上市的蔬菜、水果、豆芽菜、食用菌等农产品采样送县检测站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4、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测。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开展集中抽检工作,严禁乱用、滥用违禁药物,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的供应安全。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疫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检计划;抽样时必须到场入户,确保样品的真实有效,检测中发现的疑似阳性样品要迅速进行确诊检测,并及时隔离涉及牲畜:集中抽检结束后,将抽样结果整理后统一归类存档。
5、规范检疫,严格把关。畜牧站要严格产地检疫,要实行坐班制,及时受理检疫申报,随时派出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检疫,对不符合产地检疫规程要求的,严禁出场、出证。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依法检疫,强化检疫监管,对检疫合格的要按照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建立出场生猪的“瘦肉精”抽检制度,确保宰前生猪合格。
6、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加强对养殖场重点的监督检查,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必须落实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规定。一旦发现违法问题,要从严查处,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落实案件违法移交制度,预防畜产品安全失职渎职行为,确保消费者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节日。
7、加强畜禽收购贩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未登记备案的畜牧经纪人收购贩运畜禽及其产品,严厉打击擅自从境外收购贩卖畜禽及其产品以及其他各类违法经纪行为。要求养殖场不得收购没有备案的畜牧经纪人贩运的家畜。
8、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农业部生猪跨省调运监管政策,对跨省调运的生猪,要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调入的生猪,要持有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要加大对泔水喂猪的专项检查,大力开展消毒和排查工作,确保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9、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大对滥用违禁兽药及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畜禽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合格证的审核和发放程序,组织实施好兽药、饲料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兽药、饲料相关档案和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养殖场(小区、户)兽药、饲料的使用及管理,重点查处蛋白原料、自配饲料、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苏丹红、孔雀石绿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10、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规范生鲜乳生产和销售行为,推进奶牛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加强责任意识,实现生鲜乳持证生产和销售,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四、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工作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监管部门检查、镇政府督查同时展开的方式进行,做到四结合:“企业自查与镇政府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隐患排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定期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
五、坚持值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防控工作
一要加大对农业生产安全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业生产安全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件的应对准备;二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三要对突发的农业生产安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有关情况在报镇政府(电话:0358-4022502)。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村(居)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以高度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责,切实按照县、镇政府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各村(居)要加强两节期间大检查活动的领导,成立领导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环节、重点地区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对监管不力、应付检查导致两节期间发生农业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2、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合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正面引导,创新宣传模式,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农业生产安全的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
3、通力合作,积极配合
要加强与镇安监、消防、食药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照“镇村联动,集中行动、联合查处”的工作原则,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节日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4、发动群众,加强监督
各村(居)要树立强大的责任意识,把保障节日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及农畜产品的安全供应作为头等大事开抓,群策群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
5、加强监测,做好预警
各有关站、所,要认真做好全镇范围内重点品种食品的抽样工作,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和频次,防止不合格农(畜)产品流入市场。一旦发现问题,依法发布预警信息或按有关规定处理,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消费。
6、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
各村(居)明确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柳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