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各货运企业:

为了进一步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相关法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在全镇开展货运企业源头治超督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镇所有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场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镇货运源头企业治超督查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督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康志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高彦生 镇政府副镇长

张建平 镇主任科员

成 员:镇交通站、镇安监组、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各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站,办公室主任由刘建荣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刘伟、贾进喜、李文飞、李建荣、王艳军

三、督查重点

(一)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否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三)是否完善车辆装载配载登记和货物装载单存档等制度;

(四)是否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登记,出具货物装载单;

(五)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称重设施和信息监控设施;

(六)是否将货物装载单、监控视频等数据实时传输至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

(七)是否及时处置源头治超隐患,并向镇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八)货物装载单是否记载源头单位名称、车辆号牌号码、车货总重、货物种类、出场时间等基本信息。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听、看、查等方式进行。

(一)听:听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开展源头治超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二)看:对照督查重点看组织机构、人员职责、人员培训、制度健全、治超台帐、统计报表、档案资料、日常监督检查等货运企业履行源头治超七项职责工作情况。

(三)查:通过检查进(出)场过磅单、登记薄和电脑装载数据信息,以及对企业附近路段进行流动稽查等明察暗访的方式,查货运企业源头治超五个不得执行情况和放行不遮盖篷布、抛洒滴漏货运车辆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820日至825日)

各村社区、各货运源头单位要按镇治超工作领导组要求,成立源头督查领导组,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责任。

(二)集中督查阶段 (826日至915日)

这个阶段镇治超工作领导组将统一组织安排,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各村社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确实履行治超成员单位职责,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要严肃处理,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社区及成员单位,治超工作领导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916日至920日)

此阶段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归纳总结,并于1010日前形成专项督查总结报送至镇治超工作领导组,镇源头治超督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专项督查战果和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履职。治理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事关道路运输秩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居环境整治,各级各部门各货运企业要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抓治超就是抓环保,抓治超就是抓公路养护的工作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履行治超工作职责。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货运企业源头治超督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村社区、货运源头单位、镇直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对日常监管发现和督查组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该暂扣生产工具的要进行暂扣,该查封经营场所的要予以查封,该断水断电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处罚到位;对督查发现履职不力的单位将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进行责任倒查,确保整治成效。

(三)舆论引导,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宣传政府治超工作的态度和决心,要在电视台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超限超载货运企业和违章驾驶人,让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成为众矢之的,无处藏身;同时要选树通报表彰一批治超工作先进的村社区、镇直单位,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381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