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全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及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减救灾委和省、市、县安排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简称“专项行动”),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高文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康志斌担任双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副镇长高彦生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各分管副职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镇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镇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高彦生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全镇专项行动,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办,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各村社区、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二、工作开展方式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立即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抽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抓好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尤其是要对近5年典型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深入剖析原因,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执法力量、科技赋能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结合今冬明春季节性特点、行业领域风险和省级“督检考”、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指出的问题隐患和举报线索等,制定针对性整改、整治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全面自查自改
镇直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等,聚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以及事故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覆盖每个部位、环节、岗位。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中央及省属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专家进行地毯式排查。各部门牵头,采取大企业以强带弱、结对帮扶的形式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对专项行动期间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清单管理、逐一销号。
(二)部门联合检查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镇直有关单位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对监管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消防等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领域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整改,闭环销号。
(三)聚焦重点检查
镇直各各监管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基层地区、单位,特别是事故灾害易发的部位、环节,指导解决深层次、系统性、根本性问题隐患。
(四)紧盯工作落实
镇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紧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保障安全监管所涉及的职责分工、人员队伍、经费保障、装备水平等,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普遍性问题制定、采取系统性治理措施并做好落实。
三、重点排查内容
见任务清单(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扣紧压实责任。镇村两级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听取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风险研判,对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肩上有责;镇直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肃执法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镇直各监管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危险作业、非法盗采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治整改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其上级公司和纪检监察部门,视情提出整改和追责建议。
(三)抓好统筹协调。镇领导组牵头抓总。各村社区和镇直各监管单位要充分运用“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等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合并检查项目,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工作质效。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村社区、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发生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贺昌民办应急分队等各类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应急状态,细化应急预案和救援力量部署,对重大工程、重大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靠前驻防,加强应急演练和技术战术训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刻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附件
全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领域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一) 煤矿 | 一是贯彻国家及我省加强矿山安全工作有关举措,强力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提高我镇煤炭深部开采安全水平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镇消防工作所、各企业 |
2 | 二是深入排查各煤矿企业证照情况是否齐全有效,以及正常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资质及在岗情况,确保持证合法上岗。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3 | 三是督促煤矿落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自查情况2年采掘活动范围内的各种隐蔽致灾因素及周边矿井水害等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4 | 四是落实瓦斯防治和两个 “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以及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5 | 五是按要求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6 | 六是督促检查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有效执行。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7 | 七是聚焦煤矿地面辅助设施安全,加强“三堂一舍”以及办公地点消防安全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镇消防工作所 | |
8 | (一) 煤矿 | 八是核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9 | 九是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双报告和挂牌督办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10 | 十是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对高风险煤矿、停产停工煤矿落实日常巡查等措施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11 | (二) 金属 非金属矿山 | 一是防范道路运输、中毒窒息、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12 | 二是非煤矿山“三同时”专项检查、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以及矿山资源整合等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
13 | 三是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
14 | 四是针对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违规转包分包、“一面墙”开采等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
15 | 五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有效执行。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16 | 六是核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17 | 七是聚焦非煤企业地面辅助设施安全,加强“三堂一舍”以及办公地点消防安全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18 | 八是落实非煤企业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19 | (三) 危险化学品 | 一是危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设施设备完好、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20 | 二是危化企业防冻、防凝、防雪、防滑、防火、防静电等专项检查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21 | 三是危化企业检维修、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22 | 四是牵头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 镇派出所、青龙派出所、各市场监督管理站 | 各村社区 | |
23 | 五是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有效执行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24 | 六是聚焦危化企业地面辅助设施安全,加强“三堂一舍”以及办公地点消防安全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镇消防工作所 | |
25 | (四) 交通 运输 | 一是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团雾多发路段、易积雪结冰路段风险隐患管控以及防滑、防冻、防凝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地情况。 | 镇交通站 | 各村社区 |
26 | 二是加强对各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的日常监管情况及非法违法货运源头单位的打击取缔。 | 镇交通站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
27 | 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农用车非法违法载人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情况。 | 镇交通站 | 各村、社区 | |
28 | (五) 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 | 一是“危大工程”以及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镇执法队城建组 | 各施工单位各村社区 |
29 | 二是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临时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或构件老化、损坏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 镇执法队城建组 | 各施工单位各村社区 | |
30 | 三是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镇执法队城建组 | 各施工单位各村社区 | |
31 | 四是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情况。 | 镇执法队城建组 | 各施工单位各村社区 | |
32 | (六) 燃气 | 一是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供气安全,餐饮企业、养老院、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燃气用气安全专项整治。 | 镇执法队城建组 | 各村社区 |
33 | 二是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清理燃气管网违章占压,开展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瓶改管”,治理“带病运行”以及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情况。 | 镇执法队城建组 | 各村社区 | |
34 | (七) 消防 | 一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文博单位、医疗机构、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商市场、宾馆饭店、新业态、仓储物流以及“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酒类企业、新能源企业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开展情况,尤其是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等情况。 | 镇消防工作所 | 各村社区 |
35 | (七) 消防 | 二是严格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控,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无审批动火施工、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 | 镇消防工作所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36 | 三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登高操作面等妨碍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整治情况。 | 镇消防工作所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
37 | 四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质量监督,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科学布局增设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推广电梯智能阻止系统,精心组织以旧换新活动情况。 | 镇消防工作所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
38 | 五是矿山地面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两堂一舍”(即食堂、澡堂、员工宿舍),严查管理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储油、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夹心彩钢板建筑、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吊篮使用不符合规定、电气线路老化、切割焊接动火作业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镇消防工作所 | |
39 | (八) 冶金 工贸 | 一是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40 | 二是易燃易爆区域动火、煤气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方案审批、风险辨识、条件确认、现场监护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41 | 三是“一厂多租、业态混杂、厂中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等突出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42 | 四是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装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各企业 | |
43 | (九) 矿产 资源 | 一是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情况。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第一责任人,坚决遏制本行政域内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构建上下联动监管责任体系。村级实行“网格化”管理,县级加强巡查,市级不定期抽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建立大案提级办理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市级提级办理,坚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形成震慑效应。完善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用好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涉电问题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落实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专户,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44 | 二是打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组织自然资源、应急、能源(煤炭)等部门聘请有矿山测绘资质的单位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逐一全面实测,对实测发现的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并以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抄送应急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停产停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告原审批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实施关闭。特别是对存在信访举报、舆情线索、相关部门移交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会商,做到应查尽查,确保不发生因超层越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资源部门要研究掌握非法违法采矿的突出问题,适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查处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工作建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应急、能源(煤炭)、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对大检查中实测的图纸要与应急、能源(煤炭)等部门进行图纸交换,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并按照“一企一册”建立矿山企业的采掘情况档案。对不提供图纸、不配合实测或提供虚假图纸的的矿山企业要移送应急、能源(煤炭)等部门采取停产停建等措施。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各矿山企业 | |
45 | (九) 矿产 资源 | 三是废弃(关闭)矿井、私挖滥采易发点监督管理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废弃(关闭)矿井私挖盗采易发点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五张表”,即已取缔私开矿、已关闭有证矿山企业、越界开采矿山企业、历史盗采线索、专项行动排查线索。对问题矿点(坑口),按“六条标准”处置,设立警示标志牌,对新发现的非法采矿线索全部立案调查。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各村社区 |
46 | (十) 森林 防火 | 一是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深入开展重大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突出重要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式整治,从重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建立完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 |
47 | 二是林下可燃物、林区及林缘地带耕地内“农田剩余物”清理情况。开展“六清行动”,对难以清理利用的秸秆等农田剩余物,组织开展计划烧除,最大限度降低林区可燃物载量。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 | |
48 | 三是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六位一体”等监测手段,及时分析研判火险形势,适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依托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卡口、语音播报系统等科技手段,坚持24小时动态监测。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 | |
49 | 四是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加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加强重点林牧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畅通。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 | |
50 | (十) 森林 防火 | 五是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以及野外火源管控和巡查巡护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管理。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 |
51 | 六是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准备和紧急避险训练演练情况。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各类救援力量联防联训联战机制,强化针对性演练。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
52 | 七是森林防火宣传、送教到基层等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开展情况。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倡导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扩大社会影响,进村入户到人头,摸排各类限制行为能力人员,落实监管人责任,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 镇执法队林业组 | 各村社区各企业 | |
53 | (十一)灾害 防治和救助 | 一是加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控和防范应对情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电力设施周边、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确保不留死角。制定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以及社会经济和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重要地段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技能培训。 | 自然资源柳林镇执法中队 | 各村社区 |
54 | 二是落实冬春救助和应急救助政策,严格救灾款物发放,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 | 镇综合执法队安监组 | 镇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