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支部、村委
根据柳农办发【2025】18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现就柳林镇制定“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为目的,通过精准清查全面整改“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管理机制,提升“三资”监管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严格落实市、县工作部署,强化县、镇、村三级联动,确保“三资”底清数明、管理规范。
二、清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镇、村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传达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及时组织学习市、县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工作计划。
2.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跟踪推进,是否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三资”规模大、村级债务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村组的重点排查推进。
3.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有无问题反弹,确保整改质量。
4.业务人员培训开展情况,是否组织集体资产监管人员、农经业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村级报账员、农经审计人员等开展“三资”管理政策、清查实操等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工作推进协同情况
1.多部门统筹联动,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及镇村是否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在资产清查、资源核实、资金监管等环节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与工作衔接。
2.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是否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交机制,对清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监管闭环。
(三)“三资”精准清查核心内容
1.清查核实资产:重点针对集体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资产资源遗漏、误登等问题,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家底清核行动,将自查自纠、上级检查发现未入账的资金、资产、资源,及时及时进行补登、纠正,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管理。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办公用具、机械设备、农业设施、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集体资产。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山场、林地、荒地、果园、滩涂、水面及其他自然资源,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2.资产界定分类:精准界定集体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明确镇村振兴项目资产等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权属,按程序确权移交到相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资产权属管理,保障集体权益。
3.健全管理制度: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
4.台账与合同管理:检查集体资产台账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与实际资产情况一致;核查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有无超低价合同、超长期合同、口头合同、合同价款兑付不及时等问题,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合同,维护集体利益。
5.结果确认与公开:镇、村、组三级相关负责人对清查结果签结果签字确认,建立完整、一致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清查结果是否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6.平台数据管理:集体资源资产数据信息是否按要求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实现“三资”信息化监管,提升管理效率与透明度。
三、工作专班成立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决定成立柳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专班:
四、工作步骤
(一)深入自查阶段
1.成立工作小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的清查核实工作,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准备工作。
2.全面清查:以村组为单位,对集体“三资”开展清查。按照清查内容,逐笔核对资产、资金、资源情况,梳理问题,如实记录问题类型、涉及金额、责任主体等信息。
3.审核处置:各村精准清查工作小组根据清查核实情况,对有账无实、有实无账、账实不符、有纠纷或其他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表决公示: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会议,对本村集体资产的清查结果、归属界定、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表决,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5.账目调整:镇政府及时组织会计人员,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依据公示无异议的清查结果进行调账。
6.填写表格:账目调整后,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将各类资产登记造册,并填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核实登记表》。
7.镇级复核:针对各村上报的清查结果,检查清查程序是否规范、问题梳理是否全面、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复核通过后,汇总镇清查情况,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三级签字:清查结果需由镇主要领导、行政村书记、自然村负责人三级签字,报送县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
1.问题销号: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照《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权属不清资产,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召开村民议事会等方式确权;对合同不规范问题,依法依规修订或重新签订;对资金管理漏洞,完善财务制度。
2.重点督办:镇工作专班对村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关注村级债务化解、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等。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3.完善机制:各村以此次清查整改为契机,梳理“三资”管理管理薄弱环节,完善集体资产登记、资金审批、资源承包租赁等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总结提升阶段
1.总结上报:各村总结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办公室汇总全镇情况,形成《柳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精查工作总结》,按市县要求报县相关部门。
2.巩固深化:持续加强“三资”日常监管,利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动态更新“三资”数据,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清查成果,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村要充分认识精准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工作纪律
清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对清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做好清查数据、群众信息等保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等渠道,宣传“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清查工作。
附:柳林镇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专班
柳林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附
柳林镇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专班
组长:高文斌镇党委书记
康志斌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薛晓平镇人大主席
张彦明镇纪检书记
刘涛涛镇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王美荣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长
杨婧镇副镇长
高彦生镇副镇长
刘欣镇党委委员、组织员
刘小燕镇党委委员
贾秀丽镇四级调研员
张成祥镇二级主任科员
张建平镇二级主任科员
杜宝珍镇二级主任科员
王彦琴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蒲卿镇二级主任科员
贾银连镇二级主任科员
贾媛媛镇四级主任科员
穆锦斌镇七级职员
刘勇永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解丽琴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白宏新农经站站长
杜鸽农技站站长
张杰土地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经站,日常事务由白宏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全镇“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履职尽责。
2.业务指导:副组长及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镇清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解读政策要求,规范清查流程,确保清查标准统一、数据真实可靠。
3.监督检查: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