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工作关系到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く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吕梁市森林防火指导意见》以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立足我镇镇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县森林防火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理。同时,禁止在林内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按照《柳林县森林防火实施意见》明确的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地块、包坟头等的“四级包保”责任制要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全镇森林防火重点,要严防死守,每年春节、清明及国庆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各相关站所参与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大整改。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工作负总责,组织召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各村委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林业站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前,林业要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严格实行定点看护制度。一方面护林员要定点巡查管护区域,并做巡查记录,巡护要步行巡护,要做到详细、全面、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等题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另一方面林业站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在高火险区域进出山路口设立专门的防火检查站卡,对经过的行人和车辆要详细检查,坚决杜绝人员带火源进入,对随身携带的火柴、打火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当场扣留,对拒不接受检査和扣留物品者要及时报告上级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及时处理,不得徇私舞弊,隐过关。

(四)、包村领导与包村干部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五)、各村委利用村村通广播、标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在进山入口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灾,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各村委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镇纪委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村委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留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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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