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地灾组办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立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和全国“两会”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2023年穆村镇“1.28”山体崩塌灾害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排查隐患、查明风险,该治理的治理,该转移的转移,全方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做到关口前移、提早防范,系统排查、标本兼治,确保冰雪冻融期安全。
三、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地质灾害排查整治。
四、排查重点
(一)排查区域
1.在册隐患点特别是坡上居、崖下住等高陡边坡重点隐患点,以及其他未列入在册隐患点但存在风险隐患的区域。
2.城镇、村落、学校、医院、景区、厂矿、集市、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
3.矿山企业采空区、裂缝沉陷区域、水库、尾矿库、堆料场、在建工程、公路和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
(二)排查内容
1.排查各类重点区域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既要对在册的隐患点全面排查,也要注重发现新的风险隐患,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纳入隐患点管理。
2.排查道路施工、工程治理等人为活动是否存在诱发地质灾害风险,裂缝沉陷区域以及沿山道路是否存在威胁住户、行人隐患,是否及时有效采取治理措施或搬迁避让。
3.排查各类建房、工程项目建设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报告的意见建议进行施工。
(三)排查方式
1.全面排查。各村、镇直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排查,对各类排查区域逐一甄别,确保有人居住场所、有工程活动区域全部纳入排查范围,不放过任何一处风险隐患,不留任何“死角”。
2.专业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等专业队伍,以及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隐患点专业监测设备作用,运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远程遥感检测和地面调查相结合方式,实施“空天地”一体化全面排查,进一步核实隐患、提升精准度。
3.全民排查。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用好基层监测员力量,广泛动员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隐患排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查灾、人人报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五、整治措施
1.建立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不管是否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建立排查台账,做到排查有过程、有记录、有排查结果、有处置建议。经研判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按照“应查尽查、应进则进、动态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纳入隐患点管理,做好“两卡”发放,并明确防灾责任人,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做到科学管理。
2.分类处置。对监测预警、警示措施不够完善的已有隐患点,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监测预警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整改。对地质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困难的区域,要进行避险搬迁;对避险搬迁确有困难,但具备治理条件的,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自行治理的方式开展工程治理;对于暂不具备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条件,但险情严重的区域,要果断采取措施,紧急避让撤离受威胁人员;对其他隐患区域,要依托基层群测群防监测员及各类专业检查设备,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3.开展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形成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要求、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日-3月9日)。各村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立即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排查整治人员安排、工作责任,镇排查领导组协调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支撑单位为各村排查工作做技术指导与支撑。
(二)全面排查(3月10日-3月31日)。各村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开展全覆盖排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对新排查出的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配套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设立警示标志、撤离路线、避灾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相关台账于2月22日前报镇安监站、自然资源留誉镇执法中队。(联系人:白玉刚:15935083694,康成武:18634763433)。
(三)集中整治(4月1日-4月30日)。各村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分类处置措施,形成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做到责任人、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工贸企业引发的或者工贸企业范围内的,村委报回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其尽快治理。对整治难度大、工程量大的风险隐患,要做好预警监测和人员撤离。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组织各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坡要到顶、沟要到底。要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防治工作,要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全面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开展排查治理。
(二)加强监测预警。自然资源执法队要加强与应急、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用好技术支撑单位和监测预警设备,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遇到紧急情况,各村要第一时间封闭危险区,第一时间派出人员开展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要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强化对基层监测员的培训,不断提升防灾辨灾水平,对缺乏责任心、无法履行监测责任的人员,各村要迅速作出调整,提升监测水平。
(三)强化基础工作。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做好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和风险评估,督促责任单位做好群众搬迁避让及隐患工程治理等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运用,健全完善风险隐患识别和管控体系,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控能力。镇政府、各村要在科技支撑、物资储备、装备配备、人员工资和治理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要抓紧开展防灾避险演练,专项排查整治期间,所有重大隐患点要实现演练全覆盖,进一步明确撤离路线、避险措施。
(四)严格督查问责。镇里将派出督导组对各村、镇直相关单位专项排查整治中的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宣传培训、应急值守、信息上报等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防治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将予以追责问责,造成有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2.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汇总台账
留誉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附表1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排查日期:年月日
编号 | 排查编号: | 经度: | 是否为在册隐患点 | |||||||||||||
统一编号: | 纬度: | |||||||||||||||
地理位置 | 填写具体位置:如**市、**县、**乡、**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 | |||||||||||||||
灾害类型 | 斜坡类型 | □自然口人工 □岩质□土质 | 是否为高度边坡 | □是□否 | ||||||||||||
外形特征 | 坡高/m | 坡长/m | 坡宽/m | 坡度/° | ||||||||||||
稳定性 | □稳定 □较稳定□不稳定 | 是否拟纳入隐患点 | 威胁房屋人口 | 威胁财产(万元) | ||||||||||||
□是□否 | 户 | 间 | 人 | |||||||||||||
发展趋势 | 口稳定 □较稳定□不稳定 | 危险性 | □极高□高□中□低 | 险情等级 | 口特大型□大型 □中型□小型 | |||||||||||
诱发因素 | 口降雨口地震口人工加载□削坡过陡□开挖坡脚□坡脚冲刷□坡脚浸润 □坡体切割口风化口卸荷口动水压力口爆破振动□矿山采掘 |
威胁对象 | □县城口村镇口居民点口学校口矿山□工厂□水库□电站口农田 □饮灌渠道口森林□公路□河流口铁路口输电线路口通讯设施□国防设施□其他 | ||
威胁对象变化情况 | 口有□无 | 对比数据库信息,填写新增变化信息。 | |
责任主体 | □发改口教育口自然资源口住建□交通□水利口农业农村口文旅 □卫健□铁路□电力□矿山 | ||
现场排查情况 | 填写排查出的隐患迹象。如坡体是否存在鼓丘、掉土:坡体、院落、房屋是否存在裂缝和变形;坡顶是否排水通畅,是否存在裂缝、落水洞,是否存在树木根劈现象等;现场 发现的其他可能致灾因素和情况。 | ||
其他 | 上述表格项之外还需说明的情况 | ||
排查结论 | 填写危险性大小、初步处置建议及是否拟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 | ||
综合防治建议 | □工程治理 □搬迁避让 □排危除险□监测预警□群测群防 |
隐患点 照片 | 照片:隐患点全貌(灾害体+承灾体) | 照片说明: | ||
排查组负责人 签字 | 排查组成员签字 | |||
调查单位 |
附表2
XX(领导组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汇总台账
序号 | 编号 | 位置 | 经度 | 纬度 | 灾害类型 | 斜坡类型 | 是否为在册隐患点 | 是否拟列入隐患点 | 灾害规模 | 现状稳定性 | 诱发因素 | 发 展趋勢 | 威胁对象 | 威胁财 产(万 元) | 险情等级 | 危险性 | 防治措施及建议 | 责任主体 | ||||||||||||||
人口 | 房间 | 公共设施 | 其它 | |||||||||||||||||||||||||||||
户 | 人 | 间 | ||||||||||||||||||||||||||||||
包含公路、 铁路、医 院、重要设 施等 | 如矿山、农 田等,及不 在前述行列 的 | 高、中、低危险性 | (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监测预警、群测群 | 发改、教育、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 |
防选其一) | 村、文旅、卫健、铁路、电力、矿山等 |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