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机关、各企业、古渡口、加油站、柳林县黄河旅游公司、中铁三局沿黄施工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三交镇人民政府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分类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务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场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1年)概算
镇安监组在编人员4人,2024年实际直接从事安全生产装备:电脑1台,打印机1台。
(一)总法定工作日(912日/年)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日/人/年×4人=912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86-31=248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86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31天法定假日。)
(二)非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288日/年)
其中: ①安委办组织学习、培训为48日(4人×1日/人×1日/月×12月=48日),
②病、事假为48日(4人×1日/月/人×12月=48日)。
③报表统计上报等其他工作任务等192日(4人×1日/人×1日/周×4周/月×12月=192日)。48+48+192=288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624日/年)
其中含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912-288=624日。
以4名执法人员一天检查一家(次)单位测算,624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56家次单位左右/年。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26户单位为镇安监站负责监管的单位。即:1个中铁三局沿黄旅游项目部(施工单位)、2个加油站、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旅游公司,1个古渡口和15个行政村。
四、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按照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镇安监站具体负责对所管辖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的频次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安监站2024年对直接监管的重点监管单位中的加油站执法检查每半月一次,其他监管单位每月检查一次。
(三)全年监督检查计划
1.对2个加油站、每半月一次,全年共48次;
2.中铁三局沿黄旅游项目部(施工单位)、旅游公司,古
渡口每月现场执法检查1次,全年共24次。
3.对15个行政村的道路安全等隐患每月至少现场检查1次全年共180次。
4.对6处地质灾害点每月至少现场检查1次全年共24次(汛期,排查次数增加)。
5.对其余企业(大部分已倒闭)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全年至少12次。
6.因我市2021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镇辖区范围内的2户烟花爆竹销售商户已经退出销售市场,作为属地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巡查检查,防止私自囤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7.因我省2020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镇辖区范围内的2户烟花爆竹销售商户已经退出销售市场,作为属地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巡查检查,防止私自囤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我镇安监站将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确定中铁三局沿黄旅游项目部(施工单位)、2个加油站、6处地质灾害点、1个旅游公司,1个古渡口的检查量不低于全年检查量的60%,并对所有监管的监督检查对象全年每季度至少安排执法检查巡查一次以上,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4月15日)。
六、综合监管事项
1.履行镇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15个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督促检查。
2.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七、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协调、组织对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各类伤亡事故进行救援,协调组织1次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2.对加油站等企业预案编制备案情况组织1次检查。
(二)安全生产举报核查、案件移送工作
1.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或报告上级部门,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要专题报告。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镇安监组执法范围的,应当由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及时移送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工作
1.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工作;
2.对全镇加油站等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检查1次。
(四)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五)加强各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六)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其它事项
镇安监站对直接监管的加油站进行综合执法检查时,要统筹协调,统一检查时间,规定检查内容,明确检查责任,组织联合检查,切实减轻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检查效果。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到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镇安监组要加强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努力形成安全监督检查合力。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为检查重点,将监督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私挖盗采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强化学习、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要认真做好执法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有序。镇安监站要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执法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