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单位、各村委、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柳消安委20242号)总体要求,三交镇政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强化消防工作考核,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本镇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及时约谈督办。

2.协调落实站所分管责任。各站所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火灾预防、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有关工作。会同中心校、安监站、民政办、文化站、卫生院等站所督促学校、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4年起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推动厘清职责、明确责任。2024年会同城建站、市场监管所等站所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会同安监站、市场监管所、城建站等站所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组织落实基层管理责任。推动行政村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乡镇消防工作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提升风险隐患排查的现场感和穿透力,2026年底乡镇消防工作所站所基本建成。

4.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2024年起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指导社会单位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1.强化风险研判。会同各有关站所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乡镇、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会同各有关站所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2.聚焦重点领域。会同各有关站所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3.组织全面排查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发动乡镇消防工作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组织相关站所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久托不改的移送相关部门。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强化信用监管。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联合发改、工信、文旅、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本镇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2.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推动本镇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1.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联合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本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联合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本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发改、能源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

2.规范员工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普及安全常识。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2.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防工作所要及时报请镇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提请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各单位、各村委、各企业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消防工作所要坚持“十指弹钢琴”,对7个方面23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与《“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动消防法规制修订,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消防工作所要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推动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示范建设试点,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

(四)强化考核督导。消防工作所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政村和站所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柳林县下三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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