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站所:
《三交镇2025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林县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三交镇2025年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认真履行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三交镇目前耕地恢复整改任务总面积3858.92亩,其中一般耕地2475.85亩,基本农田1383.07亩。前期我镇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中队指导各村开展了诸多工作,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仍存在整改进度缓慢、质量亟待提升、效果未达预期等问题,已完成面积仅占总任务量的13.4%,形势严峻。
二、目标任务
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同步完成外业核查举证工作,确保我镇耕地整改任务如期、高质量圆满完成。
实现耕地质量逐步提升,通过改良土壤等措施,使中低产田得到有效改造,提高耕地单位面积产量。
杜绝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已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逐步清理整治,恢复耕地原状。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用途管制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划定边界并设立保护标识牌。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擅自突破规划,占用耕地。二是加强审批管理。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对于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三是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规范设施农用地建设,要求经营者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建设永久性非农业设施。
(二)明确整改原则和标准
(1)25°以上的退耕还林地不纳入本次整改范围。
(2)25°以下退耕还林木材林不纳入此次整改范围,属于经济林的,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后可以恢复为耕地。
(3)现状无法整改的不列入本次整改范围(缺乏作业条件的)。
(4)违法用地符合规划的能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其余须依法处罚到位,无规划的视为不符合规划,必须拆除到位。
(5)其他情况全部原地整改。
2.整改标准:
(1)现状为杂草、撂荒地的,必须清除杂草,翻耕到位。
(2)现状为林地、园地的,必须采伐、起根,达到实地平整无杂物,具备翻耕条件。其中,25°以下退耕还林涉及经济林(核桃林、枣树、果树等)老、弱、病、枯、杂情况的修整以后,留存树木7株以下且位置在地块边缘,具备翻耕条件的,视为整改到位。
(3)对于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等复垦,必须拆除清理建(构)筑物和各类杂物,达到实地平整,具备翻耕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镇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技术指导、村级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包村领导为农业质效提升的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站所要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快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耕地保护考核各项目标任务。
(二)保证整改质量
各村要对照监测图斑,认真核查、准确判定、如实上报,该恢复的恢复,该查处的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垦的复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把握工作方法,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避免产生负面舆论。
1.加强动态巡查。成立由镇自然资源执法中队、农经、林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耕地保护巡查小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重点巡查主要道路沿线、村庄周边等易发生违法占用耕地的区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2.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导致耕地面积减少或耕地质量下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三交镇耕地保护工作专班
2.三交镇耕地整改任务表
附件
三交镇耕地保护工作专班
组长:张勇 镇党委书记
贾晋文 政府镇长
副 组 长:王建平 二级主任科员
白 杰 武装部长
成 员:薛彦军 镇人大主席
邢剑伟党委副书记
邢明亮 纪检书记
冯雄杰 组织委员
康 康 党委委员
贾银连 副镇长
邢凯焱 副镇长
薛秀平主任科员
孙德亮 主任科员
李爱琴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韩美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瑞文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贾晶晶 派出所所长
刘 勇 镇自然资源中队队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白杰同志兼任,刘勇协助配合,成员为王建峰、马辉,主要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工作专班议定事项,及时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加强与各村沟通协调,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