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机关、各企业:
为了更有效地处置地质灾害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柳林县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柳林县组织召开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案:
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针对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指挥 长:贾晋文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王建平主任科员
成员: 邢剑伟副书记
薛秀平主任科员
杨 勇副镇长
邢凯焱副镇长
冯雄杰组织员
邢明亮纪检书记
刘勇 土地所长
镇直各机关负责人、各站(所)长、各村村委主任。指挥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平同志兼任,电话:0358-4071004。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指挥长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指挥长的安排指令下达到灾区,做好上传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应急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王建平主任科员
副组长:刘勇土地所所长
成 员:基干民兵、应急队、药监、应急队成员。
抢险救灾组职责:
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贾晶晶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全体干警
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李文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强凤莲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全体医护人员
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邢凯焱副镇长
副组长:李瑞文刘亮平
成员:全体办公室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三、相关单位地质灾害突发应急救灾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地质灾害防治抢险预案,制定本村的地质灾害防治抢险预案,并报镇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指挥部的要求,对本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和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2、各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3、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细致排查,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向镇地质灾害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处理。
5、对阻碍防治应急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1、县土地执法大队三交中队: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镇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灾区的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的牵送等工作。
3、镇民政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4、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害的防治工作。
5、镇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镇卫生院、卫计站:负责灾区防病和卫生防疫工作,
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镇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片包干检查
包村干部要及时组织村干部及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村包村干部负责对所包村的领导机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学校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相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险情地段不排查,值班时间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地质灾害抢险的义务
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都有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征的指挥长亲自批准,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乡时,应向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行政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行政村地质灾害防治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灾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镇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带上抢险应急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现场办公,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救灾指挥部、民政局等部门,请求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其它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一)镇农技站、畜牧站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镇民政办、村镇站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户等)的损失,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危房改造方案,分步实施。
柳林县下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