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机关:
为了更好地做好凌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三交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预案:
一、防凌汛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加强监测预警凌汛期的发生往往是突然的,因此,加强监测预警是防治凌汛的重要措施。通过对河流、湖泊等水体的水位、流量、温度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水情变化,提前预警,为防治凌汛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堤防巡查,堤防是防治凌汛的重要设施,加强堤防巡查是防治凌汛的重要措施之一。定期对堤防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堤防的破损、渗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缮,确保堤防的完好性,防止凌汛对堤防造成破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凌指挥部
指 挥 长:贾晋文(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邢剑伟(镇党委副书记)
王建平(镇主任科员)
薛秀平(镇主任科员)
孙德亮(镇主任科员)
邢凯焱(镇政府副镇长)
杨勇(镇政府副镇长)
马辉(镇政府副镇长)
邢明亮(镇纪委书记)
冯雄杰(镇组宣部长)
白杰(镇武装部长)
李爱琴(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站长)
李瑞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韩美琳(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贾晶晶(镇派出所所长)
刘亮平(镇水利站站长)
成员:镇各站所长、各村委主任、镇属机关负责人
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凌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刘亮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凌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邢剑伟
副组长:白杰孙德亮
成 员:基干民兵 质监、安监人员
职责: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贾晶晶
副组长:李玉昌
成 员:全体干警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梁耀文
副组长:强凤莲
成 员: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瑞文
副组长:马辉 刘班兴
成 员:办公室人员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三、相关单位防凌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凌抢险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防凌预案,并报镇防凌办公室备案。在凌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凌指挥部的要求,对防凌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凌第一责任人和防凌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凌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凌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凌工作负总责。
3、防凌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前、中、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凌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应急分队: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5、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6、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防凌分片包干检查
挂钩村领导要及时组织村、社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前、中、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凌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凌汛前检查。各村挂钩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凌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凌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凌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凌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凌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凌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防凌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凌抢险救灾的义务;镇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乡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凌抢险救灾的义务。
六、防凌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凌指挥部办公室在防凌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凌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凌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乡时,应向防凌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凌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凌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凌汛期值班和防凌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人民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八、灾后救济工作
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柳林县下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