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乡镇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依法严惩。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3、坚持综合治理。统筹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4、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四、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常态化扫黑除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政法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镇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排查
1、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工作机制,实行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网格员等作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3、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二)加大打击力度
1、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3、对黑恶势力 “保护伞”,坚决依法依纪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综合治理
1、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3、加强对留守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对村“两委” 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2、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加强宣传发动
1、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文艺演出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3、及时宣传报道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协作配合。全镇各村、各部门要树立 “一盘棋” 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3、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柳林县下三交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