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充分调动网格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网格员网格工作水平。根据柳政法[2024]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建立以岗定责、以绩定酬、权责统一的网格员队伍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全乡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于服务、作风过硬的网格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有效提升我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乡专职网格员。
三、考核方式
乡综治办每季度对网格员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对网格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工作报酬与考核结果挂钩,切实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综合考核应包含以下指标:
(一)每日巡查走访(10分)。原则上网格员每天登录综治信息系统签到,账号活跃度达到100%。每天开展走访并做好记录,规范填写工作日志,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全面走访,覆盖率达100%。每月底,乡综治中心将对网格员填写的巡查日志本进行检查,无记录的零分。记录不全和台账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二)基础信息采集(15分)。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户籍入口、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殊人群、“三留守”人员、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等基础信息录入要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建立台账资料,并及时动态更新。
(三)有效事件报送(15分)。网格员每月至少报送5条有效信息。上报综治信息系统时应分类精准,表述完整、准确、详实。重大矛盾问题、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重大涉稳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不得漏报、迟报。对一个月零报告的网格员由乡党委扣发报酬并予以口头警告,对连续两个月零报告的网格员扣发报酬并予以清退。
(四)发现报告问题(30分)。积极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安全风险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力争小事不出网格。
(五)政策法律宣传(10分)。通过巡查走访、“网格微信群”等广泛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发动网格内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六)警网融合工作(20分)。深化警网融合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网格员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治安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赋予派出所一定考核权限和打分分值,引导鼓励网格员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乡综治中心对网格员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网格员考核为考核得分÷100,得分按高低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网格员报酬补助=基本工资(每月100元,不合格的基本工资不予发放)+信息上报条数(每条20元)+参会、培训等情况(补助标准50元——100元不等)。网格员考核结果定期公开,考核结果与网格员报酬补助挂钩,一季度兑现一次。考核结束后,乡综治中心及时将考核情况及报酬补助发放表报送县综治中心备案审核。
四、结果运用
(一)表彰表扬。考核评定为优秀档次的网格员,优先推荐为县级“优秀网格员”评选和市级、省级“优秀网格员”评选。
(二)信息奖励。对网格员发现并报告有重要价值的信息线索,根据《吕梁市网格员上报事件奖励办法(试行)》给予网格员不同等级的奖励。
(三)问责惩处。网格员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一次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由乡政法委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二次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处理;因服务质量差被新闻网络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因没有及时排查、化解、预警、上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危害影响的,或有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有以上情况的网格员予以辞退处理。
附件:石西乡网格员工作职责
石西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石西乡网格员工作职责
根据《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网格员的职责总结起来就是“七大员”:即基础信息“采集员”、社情民意“联络员”、重点人群“管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安全隐患“排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民生事项“代办员”。不替代有关行政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基础信息“采集员”。全面走访本网格内居民,采集网格内人口、家庭、房屋、单位、设施、场所等基础信息,规范录入社会治理智能化信息平台,并对网格内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社情民意“联络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网格走访巡查等办法,及时从居民中了解社情民意,排查、梳理、处理各种不安定因素。
(三)重点人群“管理员”。掌握了解网格内涉稳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参与邪教人员等人员群体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矛盾纠纷“调解员”。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调处或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不能化解的,迅速上报,协助做好后期处置。
(五)安全隐患“排查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网格内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社会救助、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以及传销、非法集资、涉养老诈骗、邪教活动等隐患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政策法规“宣传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重要决策等,协助做好网格内平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七)民生事项“代办员”。了解掌握网格内居民服务需求和诉求事项,积极提供帮助或上报,上门为网格内居民代办相关部门延伸的社会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