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柳农办发〔2025〕18号)及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7月12日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为目标,通过精准清查,全面整改“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管理机制,提升“三资”监管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严格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确保“三资”底清数明、管理规范。
二、清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镇政府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传达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村工作计划。
2.对专项整治情况的跟踪推进,是否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三资”规模大、村级债务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村组的重点排查推进。
3.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有无问题反弹,确保整改质量。
4.业务人员培训开展情况,是否组织集体资产监管人员、农经业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村级报账员、农经审计人员等开展“三资”管理政策、清查实操等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工作推进协同情况
1.多部门统筹联动,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是否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在资产清查资源核实、资金监管等环节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与工作衔接。
2.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是否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交机制,对清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监管闭环。
3.村巡视巡查融入,是否将“三资”专项整治纳入村巡视巡查重要内容,通过巡视巡查强化监督,发现和纠正“三资”管理乱象。
4.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是否推进村组“两委”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内审计全覆盖,通过审计发现管理漏洞、违规问题,规范“三资”运营。
(三)“三资”精准清查核心内容
1.资产清查核实:重点清查权属不清的资产(如产权归属存在争议的集体土地、房屋等)、账实不符的资产(资产实际数量、价值与账面记录不一致情况)、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各类财政奖补、项目扶持形成资产的管理、运营、权属情况)尚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因历史原因或管理疏漏未纳入账面管理的资产),确保资产全面清查、底数清晰。
2.资产界定分类:精准界定集体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明确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等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权属,按程序确权移交到相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资产权属管理,保障集体权益。
3.台账与合同管理:检查集体资产台账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与实际资产情况一致;核查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有无超低价合同、超长期合同、口头合同、合同价款兑付不及时等问题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合同,维护集体利益。
4.结果确认与公开:镇、村、组三级相关负责人是否对清查结果签字确认,建立完整、一致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清查结果是否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平台数据管理:集体资源资产数据信息是否按要求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实现“三资”信息化监管,提升管理效率与透明度。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自查阶段
1.组织部署:镇农经部门要迅速组织协调农经、财政、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站所和村组力量对照省、市、县文件要求和本通知精神,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启动本地“三资”精准清查工作,落实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责任。
2.全面清查:以村组为单位,对集体“三资”开展拉网式清查。按照清查内容,逐笔核对资产、资金、资源情况,理问题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问题台账》,如实记录问题类型涉及金额、责任主体等信息。
3.乡镇复核:镇农经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清查结果、问题台账进行逐一复核,重点检查清查程序是否规范、问题梳理是否全面、数据信息是否准确。复核通过后,汇总清查情况,报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三级签字:清查结果需由乡镇书记、行政村支部书记、村组负责人三级签字,报送镇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
1.问题销号:镇、村两级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照《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权属不清资产,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召开村民议事会等方式确权;对合同不规范问题,依法依规修订或重新签订;对资金管理漏洞,完善财务制度。
2.重点督办:镇工作专班对各村委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关注村级债务化解、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等。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3.完善机制:镇农经部门以此次清查整改为契机,理清“三资”管理薄弱环节,完善集体资产登记、资金审批、资源承包租赁等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总结提升阶段
1.总结上报:各村委总结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镇情况,形成《薛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总结》,按上级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2.巩固深化:持续加强“三资”日常监管,利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动态更新“三资”数据,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清查成果,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工作专班成立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决定成立薛村镇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专班:
(一)领导组成员
组长:刘明奎 党委书记
薛彦军 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荣栋 人大主席
刘荟祺 副书记
陈卓渊 纪委书记
柳 英 组织员
郝探成 副镇长
杨文丽 副镇长
张圣龙 主任科员
闫凤娥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刘利军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岳建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武海鹰 农经负责人
薛利平 财政负责人
姚永强 自然资源局薛村中队队长
康建锋 水利负责人
王润吉 林业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利军兼任,副主任由武海鹰兼任,成员由农经部门全体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组长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全镇“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
2.业务指导:副组长及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镇村两级清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解读政策要求,规范清查流程,确保清查标准统一、数据真实可靠。
3.监督检查: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村委和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各村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准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镇农经、财政、自然资源薛村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经部门牵头组织清查,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监管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协助做好资源资产权属界定,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协同推进。各乡镇要整合村组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共同做好清查工作。
(三)严格工作纪律。清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对清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做好清查数据、群众信息等保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等渠道,宣传“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清查工作。
薛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