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巩固2024年、2025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薛村镇2026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薛村镇2026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薛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薛村镇2026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县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纠治侵害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推动全镇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2026年全年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类突出问题,实现集体资产底数清、管理规范、运营高效,集体资金使用合规、监管到位,集体资源发包有序、利用充分;进一步完善“镇主抓、村落实”的责任体系,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农村集体“三资”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薛彦军 政府镇长副组长:郝探成 副镇长
陈卓渊 纪委书记
成 员:薛利平 镇财务部门负责人
武海鹰 镇农经部门负责人
白琴琴 镇农经部门干事
雷军艳 镇农经部门干事
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包括统筹协调、业务指导、问题排查、资料收集、督促整改、情况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各村要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各村要紧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际,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十类问题:
1.持续整治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登记不全、账实不符问题;
2.持续整治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合同未签订、合同到期未续签、承包租赁费收缴不及时、合同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
3.持续整治违规出借农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问题;
4.整治违规出租、出借、出售以及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问题;
5.整治农村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资源发包不合理问题;
6.整治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7.整治农村集体劳务用工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用工无审批、无记录、无公示、无务工明细等问题;
8.整治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不真实、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9.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管护不到位、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10.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县级安排同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贯穿全年,分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与排查摸底阶段:2026年1月至3月底
各村要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各村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排查,全面摸清本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资产资源底数、合同管理、债权债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集体经济收入、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表现、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做到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
各村要于2026年3月底前,将本村自查问题台账、排查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镇政府。
(二)集中整改与攻坚突破阶段:2026年4月至10月底
各村要对照问题台账,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分类整改、销号管理”的原则,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资产资源发包、工程项目管理等复杂疑难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措施,明确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攻坚化解。
整改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涉及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合同签订、债权债务处理、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各村要于每月月底前,向镇政府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主要问题整改任务。
(三)巩固提升与建章立制阶段:2026年11月至12月底
各村要对全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资料是否完整、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反弹回潮。
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登记、资源发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劳务用工、公示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由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
各村要于2026年12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改台账、销号资料、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制度文件等完整资料报镇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村级运行、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任务,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安排、亲自推动、亲自把关。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村“两委”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全过程参与监督。
(三)坚持实事求是
各村要如实排查问题,不得瞒报、漏报、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结果真实有效。
(四)严格民主程序
凡涉及村集体重大事项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开公示程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村要将会议记录、问题台账、整改佐证、合同协议、收支凭证、公示照片、总结报告等资料分类整理,做到全程留痕、规范可查。
(六)严肃追责问责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推诿敷衍、整改不力、弄虚作假、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资产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